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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持续推进公开工作规范化,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为四平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做好相关政策文件公开。2021年,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文件93件。围绕经济运行,发布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服务业跨越发展实施意见、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年度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方案等经济政策。聚焦城市管理,发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城市体检工作实施方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暂行办法、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等信息。就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决策后评估制度、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年度决策事项目录等信息。

(二)持续加强政策解读效果。设置文件专题解读栏目。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公开,重点解读好政策背景、政策依据、目标任务、重要举措及新旧政策差异等社会公众普遍关注内容,针对市“十四五”规划、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市“信易贷”风险补偿资金工作方案等14件政策文件开展深入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确保解读质量和实效,引导社会预期,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市政府办公室按照政策解读工作“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指导、协调、监督政策起草部门和单位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2021年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的解读率达100%。

(三)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坚持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规范,严把事实关、法律关、程序关,就复杂申请事项加强与申请人的事前沟通,了解所需政府信息的准确真实诉求,按照《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法定答复类型,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及时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本年市政府办公室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按照吉林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格式,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2021年底,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完成本部门现行有效的行政规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统一公开。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主题分类,强化单位属性,规范发布文件信息,方便公众快速查询。

(五)强化对各级公开机构的工作指导与监督。组织开展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绩效管理,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范围,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单位准确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要求。通过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在线交流,进一步强化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2

0

9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2

0

3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6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2

0

9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需进一步规范平台建设。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继续深挖政府网站集约化信息资源,强化对全市各部门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共性问题研究,优化基础平台信息主题分类,相关内容实现动态加载和更新。

二是需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日常巡查考核。加强与市政数局工作衔接,确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分工并抓好落实。加强日常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巡查,认真履行培训、指导、协调、督促职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标准。

三是需进一步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适用《条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于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应当考虑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和做区分处理。抓好《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吉政办函〔2020〕49号)的贯彻落实,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