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3007645929828/2022-09821 |
分 类: | 政务公开督导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25日 |
标 题: | 四平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四政公组发〔2022〕4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29日 |
索引号: | 112203007645929828/2022-09821 | 分 类: | 政务公开督导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25日 |
标 题: | 四平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四政公组发〔2022〕4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29日 |
四平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驻平省直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2〕8号)和《2022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吉政公组〔202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任务清单,请认真抓好落实。
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政务公开作为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国办逐年下发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各级政府制定并公开贯彻落实国家要点的本地区工作方案或台帐。贯彻落实情况是国务院大督查察巡查内容之一,是每年政务公开工作国检和省绩效考核第三方评估主要指标和检查内容,务必高度重视。
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市、县两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注重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显政”功能,紧密结合本级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统筹谋划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各级行政机关要全面落实“谁用权谁公开、谁发布谁解读、谁研判谁回应”主体责任,有序推进政务公开。
要有效改进工作作风。各地政务公开牵头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着眼全局,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共同研究本地工作,协力指导、检查、督促工作落实,靠前帮助解决本级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深入调研、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基层延伸,抓好村(社)务公开。
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各行政机关,要运用“五化”工作法,对照本任务清单,梳理形成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台账,建立目标、任务、指标、责任、措施、时限、成果“七项清单”,实施台账式、清单化管理,确保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办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已纳入我市政务公开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中,考核时请提供工作措施及可检验成果的相关佐证资料。
附件:四平市贯彻落实国办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
四平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