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和《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要求。按照市政府办、市政数局具体部署,以“标准化规范化实施”为抓手,以标准实施为重点,完善和实施政务公开标准,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保障。建立四平市商务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郭晶局长任组长,张岩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法规科)、局商务综合执法支队按照三定方案分别负责审批、执法等相关工作。将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全局每周集体学习范围,由局机关党委(人事科)统一组织安排时间学习。
二是完成权责事项清单的公开。由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法规科)牵头,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公开。同时公开,局机构职能、履职依据等。
三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做出商务贡献。通过实体政务大厅、门户网站,实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等涉及我局的办事服务事项均实现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信息主动推送,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全年共审批各类事项221件。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完成情况。按标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发布政府信息98条,均做到及时公开。全年,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商务动态、图片新闻、双公示、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栏目发布信息313条,制定了《市商务局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全年未发生网站安全事故。全年我局发生政府采购项目1项即四平市“十四五”物流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该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合同公示在四平市商务局、四平市政府、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3个网站及时公开。
(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按照市政府办、市政数局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目录、范围、内容、程序和发布格式,并按照最新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被上级通报,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被纠正情况。
二是进一步梳理局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我局下属事业单位4家,分别是:参公事业单位2家(四平商务综合执法支队、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四平市支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家(四平市国际商务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家(四平市商业网点服务中心)。以上4家事业单位均与我局机关合署办公,不存在单独发文情况,4家事业单位简介及组织机构均在我局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升级改造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升级改造,我局全力配合市政府办、市政数局对升级后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全面梳理维护。
一是梳理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撤销发布2006年以来不适宜在目录中发布的动态、新闻类信息261条,对剩存368条目录信息逐条进行分类,并对文字格式进行重新排版发布。
二是完成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中将涉及我局的履职依据;文件、公告类信息;机关简介;权责事项;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行政处罚;预算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公务员招考录用;其他信息等12项内容逐条完善,并达到标准。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指南进行格式规范,按要求发布栏目首页,网页前端显示规范。及时上传部门基本信息和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升级后各项内容合理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0 |
22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 |
0 |
20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84.8万元 |
|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9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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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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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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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较少,而且是兼职,工作量较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足。
2、在信息公开工作上与公众双向交流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持续性,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党和政府与群众沟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当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重要环节,当作提高工作水平、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手段和重要窗口,当作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措施,认真对照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寻找自身的差距,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
2.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年度计划,做到有计划、有落实。通过抓落实,抓实效,确保制度落到实处,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持久开展。
3.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要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县区商务局的工作相结合,加强沟通,建立更加完善畅通的信息手段以及报送、审核、公开运行流程,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并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确保该公开信息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