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平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四政公组办发〔2019〕9号)的规定,经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四平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1.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2019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组成人员的建议》《四平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度报告》《关于四平市2018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修改<四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四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四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建议》《关于2018年绩效奖金的方案》《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换届会议决议》。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四平市人民政府的公益一类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设9个科室,4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31人,其中,在编 53人,非在编7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1.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194家,实缴单位 2815家,净增单位25家;新开户职工1.27万人,实缴职工14.61万人,减少职工1.15万人;缴存额18.75亿元,同比增长22.23%。2019年末,缴存总额106.71亿元,同比增长22.18%;缴存余额63.55亿元,同比增长19.77%。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比上年增加3家。
2.提取:2019年,提取额8.26亿元,同比增长27.47%;占当年缴存额的44.05%,比上年增加1.81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43.16亿元,同比增长23.67%。
3.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7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7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8万笔17.3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37%、26.38%。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85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67万笔95.81亿元,贷款余额55.8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61%、22.10%、23.1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7.87%,比上年增加2.4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与上年相同。
4.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0.31亿元。其中,活期2.27亿元,1年以上定期8.04亿元。
5.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7.87%,比上年增加2.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1.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20592.60万元,同比增长23.85%。存款利息4272.9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6287.59万元,其他32.11万元。
2.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9147.58万元,同比增长17.81%。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8852.0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88.16万元,其他7.37万元。
3.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11445.02万元,同比增长29.14%。增值收益率1.95%,比上年增加0.15个百分点。
4.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6867.0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750.5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27.47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785.8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63.95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4228.3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084.06万元。
5.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750.54万元,同比下降23.26%。其中,人员经费1141.18万元,公用经费213.26万元,专项经费396.1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543.28万元,逾期率2.76‰。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6867.01万元,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4228.39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6.13%,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4.51%。
(五)社会经济效益
1.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 0.90%、-7.30%和 22.18%。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5.25 %,国有企业占7.04 %,城镇集体企业占0.71 %,外商投资企业占0.88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0.96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06%,其他占4.10%。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6.83 %,国有企业占11.96%,城镇集体企业占0.54%,外商投资企业占1.66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2.7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18%,其他占5.1%;中、低收入占99.16 %,高收入占0.84 %。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9.61%,国有企业占6.09%,城镇集体企业占0.32 %,外商投资企业占1.5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8.6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6.18%,其他占17.61%;中、低收入占92.46 %,高收入占7.54%。
2.提取业务:2019年,3.1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8.26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1.1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4.3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5.61%,租赁住房占1.22%,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 38.8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7.2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8.23%,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 0%,其他占3.35%)。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74%,高收入占1.26%。
3.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0.7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0.72%,比上年下降0.2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6675.01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34.85%,90-144(含)平方米占60.78%,144平方米以上占 4.37%。购买新房占 68.49%,购买二手房占31.5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3.6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6.34%,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 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1.99%,30岁-40岁(含)占35.94%,40岁-50岁(含)占28.14%,50岁以上占13.93%;首次申请贷款占99.04%,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0.96%;中、低收入占98.88%,高收入占1.12%。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1058笔 33606.30万元;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20220.76万元;异地贷款余额70952.37万元。
4.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9.43%,比上年增加5.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归集方面:
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设置限制—上限为四平市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即14999.4元,下限为四平市最低工资标准即1580元。缴存比例依然执行5%-12%。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
归集的二十项业务已经全面做到要件精简,流程简洁,并已全面达到了“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并且向零次跑迈进。截止2019年年底,已经对缴存单位进行了七期单位版培训,已经有244家单位能够做到一次不用跑,就可以办理业务。
2.提取方面: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业务大厅认真梳理证明材料,申请通过部门核验等方式让办事职工少跑路。2019年取消了职工在办理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中需提供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无房产证明)”和办理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改由我中心与相关部门进行核验。
3.贷款方面:
(1)完善公积金贷款政策
对《四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个别条款进行修订,并且按照国家规定出台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政策的通知》,保证了公积金贷款政策与国家政策相统一,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规范公积金贷款提供了保障。
(2)做好贷款政策解答工作
中心业务科室认真耐心解答群众政策咨询,确保咨询群众都能够得到满意的答复。树立了我中心在外界的良好形象。
(3)做好开发公司按揭楼盘准入工作
2019年开发公司按揭楼盘多数都是八、九月份五证才齐全,集中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中心业务科室及时为开发企业办理按揭贷款楼盘准入工作,得到开发公司的一致好评。
(4)加大逾期贷款催收力度
2019年,我中心加大了对逾期贷款催收力度,通过电话催收和到借款人家里、单位上门催收以及与开发公司、受委托贷款银行三位一体联合催收相结合并开展依法进行诉讼清收等多种方式进行清收,逾期贷款的清收工作获得实效。
4.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2019年,通过依托高兼容性业务系统相继对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服务渠道进行了功能提升和完善,累计开发上线单位移动办公功能模块、微信公众号与手机APP动账通知联动推送、手机APP智能客服系统等重要功能模块;通过深入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及智能流程推送技术打造无证明业务办理新模式,全年累计通过互联网渠道“不见面”办结业务突破一万笔,实现年均业务离柜率超过20%;提供语音、互联网客户交流共计15万人次;实现各类业务信息推送170万条。于2019年10月25日,顺利通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验收,成为省内第二家通过验收的中心。在不断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的同时,在信息化建设领域完成了多项数据互联工作,特别是当年9月份,我中心顺利接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数据上报平台,同步利用此平台的区块链存储方式开发了数据保障回传系统,在完成上级任务的同时提高了中心数据的整体质量,得到国家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专家的一致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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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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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13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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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无 |
无 |
无 |
其他对外管服务事项 |
无 |
无 |
无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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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强制 |
无 |
无 |
无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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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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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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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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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2 |
153.8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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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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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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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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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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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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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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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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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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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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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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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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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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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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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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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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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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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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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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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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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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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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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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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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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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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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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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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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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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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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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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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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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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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诉求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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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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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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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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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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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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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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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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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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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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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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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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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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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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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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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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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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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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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在归集业务方面,还存在归集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各县(市)财政没有按规定为全额拨款单位缴存公积金。有的县(市)区还有提升空间。个体缴存个别县区还没有真正赶上轨道。一些有能力的企业还没有为职工缴存公积金,股份制企业和民营企业更为突出。
2.在贷款管理方面,管理中心对县(市)管理部贷后跟踪检查做的还不够。没能更多地抽出时间深入管理部检查和指导业务。同时,对逾期贷款催收力度还不够大。对多次催收也不还款的逾期户没有拿出可行有效的催收办法。
3.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我们在大数据,云项目面前还处于初级水平,对于网络平台的资源开发,数据共享,系统安全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挖掘空间,尤其是在系统出现问题时,还不能拿出有效措施及时补救。
(二)改进情况
1.扩大缴存面。做好公积金的扩展业务切实按照 “应建尽建、应缴尽缴”的要求,突出重点,积极寻找政策覆盖的空白点和扩面工作的突破口,花大气力做好县(市)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提高缴存比例和缴存公积金及时到账。
2.抓好清收工作,加强逾期贷款跟踪催收管理。对逾期贷款要加大催收力度,制定逾期催收工作办法,对管理部发放的贷款和逾期贷款催收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指导,对市本级逾期贷款要做到催收及时,对恶意拖欠长期不还款的,要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进行催收,逾期贷款已经起诉判决或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及时与法院沟通做好抵押房产清收工作。
3.持续提升中心数据及运行的安全水平。为了进一步保障中心数据和资金的安全,2020年将开发中心自己的数据脱敏模块,对所有数据进行脱敏处理,避免出现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开发上线数据库审计系统。有效对数据库进行监控,防止异常访问,有利于中心对数据库安全防患未然。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