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简介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双拥等工作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政策和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申报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査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一)局机关机构设置
机关党委(人事科)
负责人:王 丹 0434-3622599
办公室(法规科)
负责人:马 亮 0434-3620988
安置科
负责人:张晓东 0434-3627399
优抚科
负责人:刘 瑞 0434-3621799
双拥办
负责人:王建超 0434-6321616
(二)直属事业单位
四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负责人:杨 阳 0434-3620202
四平市人民政府军用饮食供应站
负责人:王宏安 0434-3244608
四平市烈士陵园管理中心
负责人:赵和平 0434-777855
四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负责人:马崑程 0434-3244608
(三)局领导分工
局 长:王亚波 0434-3629997
负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王忠海 0434-3627855
协助局长分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组织人事、工会建设、双拥建设、军供保障等工作。
分管:机关党委(人事科)、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会、四平市人民政府军用饮食供应站。
副局长:郭 锐 0434-3622766
协助局长分管安全生产、保密安全、法治建设、财务管理、后勤管理、扶贫建设、招商引资、转业军官岗前培训、就业创业培训等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法规科)、四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副局长:宋庆光 0434-3622677
协助局长分管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业军官(士官)安置、信访维稳等工作。
分管:安置科、四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三级调研员:杜翼飞 0434-3629988
协助局长分管优抚优待、褒扬纪念、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烈士陵园建设等工作。
分管:优抚科、四平市烈士陵园管理中心。
三、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
(一)局机关(四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与局机关合署办公)
办公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2号。
办公时间:冬季 8:30-11:30 13:00-16:30 夏季 8:30-11:30 13:30-17:00
(二)四平市人民政府军用饮食供应站
办公地址:四平市铁西区站前街405号。
办公时间:冬季 8:30-11:30 13:00-16:30 夏季 8:30-11:30 13:30-17:00
(三)四平市烈士陵园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四平市铁东区北一经街2968号。
办公时间:冬季 8:30-11:30 13:00-16:30 夏季 8:30-11:30 13:30-17:00
(四)四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北邮电街688号。
办公时间:冬季 8:30-11:30 13:00-16:30 夏季 8:30-11:30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