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3007645929828/2023-18725 |
| 分 类: | 权责事项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 成文日期: | 2023年10月07日 |
| 标 题: | 关于对应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四政数局〔2023〕8号 |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07日 |
| 索引号: | 112203007645929828/2023-18725 | 分 类: | 权责事项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0月07日 |
| 标 题: | 关于对应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四政数局〔2023〕8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07日 |
四政数局〔2023〕8号
市直各有关部门、中省直相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权力部门调整清单的通告》(2023年7月21日、2021年12月21日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部分调整事项的通告》(2022年8月30日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要求以及法律法规废止情况,经部门对标梳理,市政数局审核同意,形成以下清单:
1.《四平市对应省行政权力调整事项清单》共142项,其中新增50项,取消6项,承接下放35项,调整51项。
2.《四平市取消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共取消行政权力事项33项。
3.《四平市保留权责清单》涉及部门46个,2202项,其中市本级涉及部门38个,2100项,驻平中省直部门保留权责清单涉及部门8个,102项。
权责清单,属于动态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简政放权、机构职能变化等,将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1.四平市对应省行政权力调整事项清单
2.四平市取消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3.四平市保留权责清单
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