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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防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6    点击数:

2020年,四平市人防办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人防办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结合人防工作实际,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办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市人防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四政公组办发〔2020〕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市人防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按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工作实效。以持续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平台建设等方面为着力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发布信息18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8条,本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全面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

制定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的机制,明确了具体科室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完成2020年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推进重大决策公开

  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全部通过政府网站、市人防办门户网站等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1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单位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工作中仍有需要改进和提高的方面: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应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的学习,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拓宽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渠道。

二是对新《条例》的宣传贯彻不够深入,对《条例》的理解停留于表面,应适时组织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分类施策,全面提升我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确保不涉及人防保密信息的基础上,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实效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四平市人防办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