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5    点击数:

2020年,市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2020年度重点工作要点及分工》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推进公开专栏升级,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一、总体情况

(一)持续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分别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组长负总责,副组长及小组成员根据业务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持续健全工作机制。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策解读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舆情监控与处置回应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等,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方便公众获取政务信息,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完善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了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明确了所有发布的政府信息均应经过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严格审核;对于社会关注热点的回应、突发事件调查处置等重大信息需经过主要领导审定,确保了公开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持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四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四政公组发〔20201号)通知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坚持全面梳理各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全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局党委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安排,印发了《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7项具体工作任务和各工作完成时限,确保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得到全面落实。结合国家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完成了主动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明确了10个一级、44个二级公开事项,确定了具体公开内容、落实了公开责任,明确了公开时限。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依法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共梳理出负面清单事项9项,及时督促完成了事业单位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切实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配合优化设置信息公开专栏,保障信息发布及时高效。

(四)持续拓宽公开渠道。本年度市应急管理局抖音官方账号正式上线,标志着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网站、微信、抖音新媒体宣传新格局。制定了《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确定了归口管理科室,明确了栏目设置、信息发布与管理以及安全管理职责。注重把握不同时期宣传重点,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先后在四平日报,四平市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安全提示信息,营造了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

(五)持续强化学习宣传。按照市政府办统一安排,分别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组织学习的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统一学习,进一步加深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论认识,为提高工作质量打下良好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6

10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8

-3

5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7

0

18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818600.0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四平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在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1年,我局将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措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助力应急管理事业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