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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1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将四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公布。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四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59号,邮编:136000,电话:0434-3266400,传真:0434-3266552,电子邮箱:spsajjbgs@163.com)。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

  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下属办公室成员,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市政府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对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分管领导加强协调具体抓,有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抓。二是坚持把舆论导向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我局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政务公开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将政务公开任务与安全监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督促检查、整体推进,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完善制度,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

  根据《条例》的标准,围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并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发展,不断调整、充实、完善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17年重新修订实施《市安监局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四平市安监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四平市安监局政务信息政策解读制度》等8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监管工作中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据统计,四平市安监局2017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393条。其中: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68条,四平日报安监新闻刊52期,政务微信微博公众号发布信息69条,通过上级单位发布信息60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44条。

2014-2017年度公开信息数量图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年度,市安监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及时公开了须公开的各项政务信息以及热点问题信息。没有不予公开情况,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事项。

  四、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市安监局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从未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未发生针对市安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件。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度,市安监局受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为闫昌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危化企业施行第三方安全诊断评估的建议》(第16号),没有承办政协提案。该建议已按照时间节点进行了答复,并于本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发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力量薄弱,缺乏专业性知识。

  2018年,市安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为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保驾护航。一是继续以《条例》的学习贯彻为主线,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切实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政务公开工作做细、做实。二是严格政务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安全生产政务公开目录,确保目录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效性。三是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营造安全生产监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