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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01    点击数:

  2016年,四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监督机制,积极主动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市安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建设和具体工作情况

  市安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工作日程,并与安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一是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细化工作分工,安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工作。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局内各有关科室均由专人负责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的公开,并由局办公室负责文件、信息上传工作。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积极参加省安监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会议,提高信息报送水平,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三是坚持把舆论导向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局主要领导多次在局工作会议上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督促各科室认真贯彻落实。

  (二)创新方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安监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原有的网站、报纸、电视台公开方式基础上,于2016年6月开通了四平市安监局微博微信公众号,全面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据统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四平市安监局2016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473条。其中:通过本单位机关网站等方式发布风险预警33条,工作动态及法律法规335条。四平日报安监新闻刊52期。通过上级单位发布信息47条。

  三、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市安监局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从未进行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及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未发生针对市安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需要提高,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

  2017年,市安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落实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二是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三是坚持以公开促进安监工作,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四是进一步完善网站管理和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更新及时。五是做好网站互动交流答复工作。努力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