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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所使用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保障。根据四平市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研究制定《2021年市政管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暨重点任务分工台账》,建立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明确具体责任科室、责任人负责同时,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论认识,为政务公开提供良好保障。

  (二)落重大行政决策公开任务。我局今年制定发布的《四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属于四平市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之一,在制定发布的过程中,均严格按照《四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并适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所有环节均想群众进行公开,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用政务新媒体。我局现有政务新媒体为局微信公众号,“四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该公众号注册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粉丝933人。2021年度,我局微信公众号共计发布信息91条,其中原创信息27条,转载国务院等官方重要信息62条,未出现2周未更新动态的情况,所有信息发布前均经过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的审核,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

  ()抓好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按照市政府办、市政数局要求,切实规范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目录、范围、内容、程序和发布格式,并按照最新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标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规范政务工作“五公开”内容。根据《条例》要求,明确“五公开”涉及的工作领域和落实举措,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表》,确保权力和义务在阳光下运行。本年度未产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项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城管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的更新、录入还不够及时,政务信息公开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性;二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创新性需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市执法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重推进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及时做好政务信息的更新、录入工作,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各业务科室、直属单位对产生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招投标信息等及时报送办公室进行公开,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做到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二是完善市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三是探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力求取得新成绩,实现新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四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