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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6-18    点击数:
  2020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于转发《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吉法办发20201号)明确的具体内容,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1、高质量完成了城市管理领域的立法工作以及规范性文件法制性审核工作。
  一是制定了《四平市人民政府《四平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意见》。《四平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20年5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条例》我局制定了实施意见》,对各部门进行了职责分工和明确了实施步骤,有效推进了犬类管理工作同时根据《条例》相关要求,四平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对《条例》中规定的禁养犬品种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初步确定了《四平市城区禁养犬名单》及《大型犬只禁养标准》,在向全市各界代表、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后,综合市民建议,并借鉴相邻城市经验,将禁养犬名单81种禁养犬删减为61种二是起草了《四平市城市环境卫生条例》。根据《四平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要求,我局作为牵头部门起草了《四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此《条例》前期已经完成了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公民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现已由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通过,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三是制定了《四平市解决“停车难”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四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已于2020年3月19日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0年6月5日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于2020年8月1日起实施,为认真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彻底解决“停车难”城市病问题,根据《条例》我局制定了《四平市解决“停车难”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征求各单位意见中。完成了《四平市垃圾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城区闲置场院(楼房)、城市家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法制性审核工作。我局组织起草《关于开展城区闲置场院(楼房)、城市家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过程中,均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经过我局合法性法制审核,程序规范,内容合法,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局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2、有效推进了2020年全市普法工作2020年是“七五”普法阶段性验收年,也是《民法典》全面普及学习宣传之年,我局紧密围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推进法治城管建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根据四平市委宣传部、四平市司法局关于发《202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制作了我局2020年的普法宣传计划。二是制定了《2020年度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培训计划》。由于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关于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防止人员大规模聚集,经党组研究,决定今年不再采取集中授课方式开展培训,要求各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自行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三是组织广大职工宣传学习《民法典》,通过张贴宣传海报,集中和自学《民法典》公开课等方式,学习《民法典》相关知识,做到学法懂法。四是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我局积极参加了由四平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法学会联合开展的2020年四平市“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通过加强领导,强化指导,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积极开展了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完成“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3、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相关工作。

  2020年以来,我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并做出了维持复议决定;上年度结转案件为1件行政处罚案件,铁西法院作出了撤销判决。为充分保证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我局积极协调市司法局与法院,了解具体情况,细致做好复议诉讼工作的受理和应诉工作。同时与我局法律顾问李波律师进行详细剖析案件,加大对复议诉讼案件的研判力度。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和执法能力,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复议和诉讼的检验。

  4、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专门工作。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权力部分调整事项清单的通告》(2020年3月24日吉林省人政府发布),调整权责清单48项,下放(委托)行政权力事项8项中无我局事项,以空表进行了报送。二是对《关于落实四平市无证明城市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省厅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工作联系人名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征求意见表》、《互联网+监管情况说明》完成了报送。三是完成住建系统试点地区事项梳理工作。5月26日参加了为期4天的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集中梳理工作》,与四平、伊通住建局、执法局、公积金共同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条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了梳理。四是完成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复用工作。对完善我局对“对长期从事市容环卫作业成绩显著的个人的奖励”行政奖励的相关资料,并实现网办四级深度,积极推动了“放管服”改革和“只跑一次”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以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工作思路不够开阔。在组织业务培训、起草规章等不经常开展的方面,关注度还不够高、投入的时间精力还不够大还局限在完成手头工作上、局限在应付领导的任务安排上,对建设缺乏长远性、战略性眼光,缺乏贴近、跟随城市管理长远发展的规划。二是普法宣传拘泥于传统形式。年初以来,我局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定期组织人员走上街头、设置宣传栏,对群众进行法律宣讲。从实际情况看,这种宣传方式受人员、时间、场地的影响,群众受众面较小,宣传普法效果有限作为普法主体,我们过于依赖传统普法方式,缺乏创新意识,忽视了工作实效。三是市对区的监督、指导不到位。由于我市实行区一级执法体制,市与区城管执法部门之间的上下级指导、监督和协调等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理顺和完善。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

  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坚持党组书记亲自带头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对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扎实推进科学立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二是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把健全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每年初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自觉接受监督。三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了党政“一把手”在法治建设中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的职责。

  四、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里,我局将根据工作实际,逐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强法制实践,总结经验,强化普法宣传、指导实际法制工作。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做好“民法典”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宪法宣传日的有利时机,加大《四平市养犬管理条例》《四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四平市小广告发布管理条例》等条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懂法、遵法、守法氛围。二是加强立法工作。进一步做好《四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实施方案的撰写工作,为下一步贯彻落实打好基础。同时,积极准备谋划垃圾分类条例的立法工作,做好2020年度立法计划和“十四五”期间立法项目建议上报工作。三是加大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研究力度。抽调法律专业出身、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和局聘请的“法律顾问”一道,以城市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重点,突出现有法律法规“盲区”“死角”,达到先于问题制定对策的初衷。

                                

  四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