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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3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上级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21年四平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四平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路2086号,邮编:136000,电话:0434-3624873,邮箱:jlsply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四平市林业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大力推进政府信息精准公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主动公开,切实履行公开职责。为规范林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林业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我局把制度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四平市林业局2021年四平市政务公开要点暨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发布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全年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规章0件,规范性文件0件,各类文件41件。二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坚持“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严格按照《四平市市直行政机关政策解读质量考评工作实施办法》,围绕林业重点工作,丰富政策解读形势,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等公开发布《四平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图解》和《<四平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开范围、受理机构信息、畅通申请渠道及办理流程。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更新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及时修订发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分类严格信息发布。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深化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严格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履行保密审查制度,由分管领导亲自审阅,切实将政府信息的公开管理与保密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管理运行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管理,局门户网站搭载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一张网”中,为二级网站。信息发布权威、准确、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6条。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68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信息36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工作目标明确。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业务,具体由专人负责实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每年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二是全面提升业务水平。按时参加市政府办、市政数局组织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培训,结合实际制定《四平市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学习方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法规制度学习中,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水平,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直属单位、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没有及时主动提供公开信息。二是规范和信息更新速度和互动能力有待提高。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主要存在的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实质。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加大林业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并加强机制建设,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和制度、健全信息主动发布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三是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和及时,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提高民众对林业系统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成为林业部门服务民众方便、快捷的“窗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需了解更多四平林业相关信息,可登录四平市林业局门户网站(http://lyj.siping.gov.cn/sy/)。

 

 

 

四平市林业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