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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贯彻《条例》要求,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突破,深入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努力为群众提供满意的信息服务。

  (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全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规范公开信息85条。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为政府门户网站、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定期维护更新网站内容,做到信息及时制发、及时更新、及时维护。

  (二)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对于在网站平台等提出申请公开的事项,我局按照接收、登记、分办、审核、征求意见、办理结果、归档的步骤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2023年共接收办理依申请公开文件1件。信息申请均已办结,并按照要求告知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农业系统信息动态联络机制,加强检察督促和指导,落实信息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对拟在局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部审核和保密检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一是加快推进网站的功能完善,增加网站的功能模等,增强网站的便捷性和实用性。二是建立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内容数据同源发布。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提高我网上履职能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

  (五)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责任落实到人,加强信息发布质量监督和审核,确保不出现违规、虚假的信息,进一步提升网络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平台建设和制度建设,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标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还有差距;二是在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精准掌握依申请公开26种答复格式文书。二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公开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重点,整合信息资源,紧密结合社会关注热点,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