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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0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有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至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心工作与公众关切,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推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运行平稳,公开渠道不断拓展,公开内容更加精准,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与满意度持续提升。

(一)强化主动公开统筹推进。制定《2025年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责任科室与工作时限,梳理形成政务公开工作台账,推动各项公开任务落地见效。重点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住房保障、物业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核心职能领域,系统梳理公开事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工作,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及办理结果4件,市政协提案及办理结果3件。本年度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65件。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工作机制,精准把握申请人需求,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规范答复。全年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不当引发的败诉。​​

(三)深化重大政策解读回应,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重点开展住房保障政策、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措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政策解读。创新解读方式,综合运用文字说明、图文解读等多种形式,提升政策解读的通俗性和易懂性,增强政策传播力。

(四)夯实监督保障基础。按照“谁发布、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修订完善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发布权威性、安全性。持续加强网站安全防护和日常监测,定期开展信息公开专栏自查整改,及时纠正信息更新不及时、链接无效等问题,确保公开平台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7.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7

0

0

0

0

0

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7

0

0

0

0

0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2

3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可以更加丰富,解读的深度和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需持续加强,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智能化、个性化服务水平方面探索不够。下一步,我局将重点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目录和内容标准,特别是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住房保障分配、房地产市场监管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二是着力提升政策解读效果,完善解读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政策解读专家库,更多采用案例说明、数据对比、问答互动等形式,让群众看得懂、信得过、用得上。三是强化能力建设和监督考核,加强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完善内部督查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