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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3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由四平市 生态环境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在四平市政府网(www.siping.gov.cn)公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类指标

文件、公告类信息,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公开;已按规定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已按规定公开履职依据、机关简介、权责清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本部门公务员招录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类指标

2022年共收到8项依申请公开,均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对申请人进行答复,申请人对我单位回复事项表示认可,未发生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平台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合理,专栏内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超链接有效,不存在主题与内容不对应、错链、死链等情况。

(四)基础保障类指标

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表述清晰、内容准确、按时更新,咨询电话真实有效,工作人员做到解释认真细致,人工指引具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2

1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2

1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2

1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履职依据方面对省政府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存在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的情况;二是局政府网站公开栏目设置不合理;三是各科产生的政府信息上报不及时,导致公开不及时。

以上问题我局已经认真整改完毕,一是主动查阅省政府网站和省生态环境厅网站,补全政府出台有关环境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二是经过市政府办法规科的指导帮助,协调第三方运营公司,更正了公开栏目中不合理的信息主题分类;三是整体梳理了全局今年的签发文件,把需要公开未公开的文件,全部公开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2年承办市政府重点任务序号从160165,共6项,都已达到预期目标,详细情况见下表。

202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部门

重点工作内容

进展情况

160

市生态环境局

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达到省定标准。

已按省厅要求配合完成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复核、配额核定分配工作。经省厅初核,2021年我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环比降低率4.08%,完成考核要求。

161

市生态环境局

推行秸秆全域禁烧。

9月15日,立新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全市秸秆全域禁烧工作视频会议,对今冬明春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四平市2022年度秸秆全域禁烧行动方案》已制定出台,明确了20个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完善了市县乡村屯五级包保体系,共设立各级网格长7552名,落实网格化责任。向各地党委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秸秆全域禁烧工作的提示函》,明确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均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县级全域禁烧工作方案;制定印发了《四平市2022年秸秆全域禁烧督导巡查方案》,成立五个市级督导组持续开展督导巡查;市农业农村局已印发2022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并将秸秆留田明确到地块;“二十大”期间实现了零火点工作目标,今年秋季以来,未出现省定火点,有关工作得到韩俊省长肯定批示。

162

市生态环境局

抓好燃煤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工作。

每月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分析研判,并印发分析研判报告;重点企业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无超标需处罚情况;未出现需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

163

市生态环境局

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6.3%以上。

2022年1月至12月,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32天,同比增加4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0.9%,同比增加1个百分点。

164

市生态环境局

全力抓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我市258件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现已办结257件;反馈问题34个,现已基本完成整改25个,其余正按时序推进。

165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确保优良水体水质稳定达标。

2022年1至12月,全市国控断面水质为二类2个、三类6个、四类1个、五类1个,优良比例达80%,稳定达到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