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处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为更好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我局重新调整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重新划定各科室、各部门工作职责,规范了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完善了主动公开内容,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力度,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我局年终绩效考核范畴,有力的促进了该项工作的开展。
通过一系列举措,我局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比往年有了显著的改善,通过本局门户网站、政府网站和第三方发布平台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480余条,其它政务类信息400余条。加大了对百姓关注度高、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公开征地信息250余条,土地招拍挂信息26条。但同时也看到,我们的工作同国家、省委、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比如:信息主动公开还没做到全覆盖、网站在线服务功能弱等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逐步加以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0 |
0 |
26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1 |
0 |
52(不含不动产登记)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4 |
0 |
14 |
行政强制 |
2 |
0 |
29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1640.3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7 |
0 |
0 |
0 |
0 |
0 |
3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7 |
0 |
0 |
0 |
0 |
0 |
3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37 |
0 |
0 |
0 |
0 |
0 |
3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有些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不能做到全业务覆盖、信息报送还不够及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规范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细化部门责任,规范信息采集上报工作流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与考核,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出实效,真正让信息公开工作起到服务百姓,规范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的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自然资源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四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