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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自然资源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2-25    点击数:

  四平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四政办发〔2013〕52号)编制的四平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本报告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四平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www.jlspland.gov.cn上公布并提供下载。其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国土资源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一下几方面:

  1、改版网站渠道。2013年,我局对原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突出百姓关注热点,加大投入做好门户网站国土资源信息报送及网站信息更新工作。

  2、规范保密审查和信息公开程序。严格贯彻“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与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相结合,各科(室)、事业单位填写公文签发时,均有勾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选项,并注明理由,从源头上保障了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在网站上发布的各类信息,均按《四平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制度》规定,先由信息产生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公开前的保密审查,经由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予以信息发布。主动公开事项如变更、撤消或终止,都必须作出说明,再经由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予以信息发布。

  3、人员保障。我局要求每个责任科室指定1名信息员负责本科室信息公开报送工作,保证信息产生及时、报送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54条(不包括在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网上的录入的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

  以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以四平市政府政务公开专栏为辅助渠道,提供本局档案公开查询场所,全面推动档案室的信息公开查阅服务,方便社会大众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201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一次,已进行了电话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3年度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3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和处理程序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人员均属兼职。

  1、推进公开形式多样化。加快和完善国土资源系统网站群建设,丰富网站设计和内容管理,积极为公众获取国土资源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服务。

  2、加强调研培训工作。针对队伍现状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继续组织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水平。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的能力,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同时,要加强计算机相关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平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