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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四平市司法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本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市司法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各项模块信息,认真完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部门基本信息、履职依据、主动公开目录清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其中信息公开目录更新目录56条。年底,经各处室认真审核统计信息,主动公开了审查审核规范性文件统计表、法律援助工作数据、公证数据、律师工作数据等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公开规章、规范性文件数为0条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全年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52条,法治英雄城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319条,四平司法行政新浪微博更新118条。

(二)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受理个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对申请公开内容律师万人比、公职律师覆盖率、万人法律援助率进行答复,形成依申请公开答复书(四司发依复20231号),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系统平台和申请人邮箱分别进行公开答复,已办结,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任何泄密事件。今后将继续依照《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明确申请流程和申请须知,畅通申请渠道,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着力提升网站运行及活动宣传。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运行正常,认真落实“双公示”规定,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各项模块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5月,制定并公开《市委依法治市办 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3全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四法办发20239号)和活动总结;12月,制定并公开《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3年四平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四司联发20239号)和活动综述。

(四)规范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2023年,四平市司法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印发了《四平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压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持续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全面提升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处置工作质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建立办公室牵头,处室协调配合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四平市司法局2023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形成制度规范、约束有力、严格执行、运行有序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仍存在薄弱环节:

(一)信息公开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时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需更加规范严谨。

下一步,我局将做出如下改进举措:

(一)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自上而下培养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各处室的责任心和主动性,积极协调,主动做好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专职负责人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受理审批、答复审核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在登记时间、受理时间、答复时间上严格把握,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管理,及时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四平市司法局

20241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