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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31    点击数: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四平市公安局在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数局的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务五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健全组织机构。市公安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了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在网站上公布政府信息,实现了公开面达100%。通过建立健全政府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2020年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2.健全工作规范。一是全面理清政务服务事项。按照“五公开”要求,根据本部门职能职责,动态梳理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事项清单,明确政务服务事项的公开属性和权责主体。二是编制完成主动公开目录。根据清单内容,编制完成《四平市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目录》,并上传至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三是建立公开负面清单。根据要求,梳理不适宜公开的政务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目前我局纳入负面清单事项为0

  3.完善公开标准。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程序。2020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条,全部办理完毕。二是规范政务工作“五公开”管理内容。根据《条例》要求,明确“五公开”涉及的工作领域和落实举措,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表》,确保权力和义务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完善清单化管理制度。完善“三个清单一个目录”,明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推进工作进展。三是完善考核制度。把市局政务公开工作已纳入全局绩效综合考评,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科室配合。

  4.完善公开专栏。根据新《条例》有关要求,在市公安局网站开设府政务公开目录和主动公开专栏,力求民众获取信息快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0

152

行政检查

7

0

0

行政确认

10

0

0

行政奖励

11

0

0

其他行政职权

19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7

0

8366

行政强制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6

100575030.4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上级部门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主动公开意识薄弱。部分警种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 

  (二)部门文件公开率低。文件公开属性划分不够细致,公文主动公开比例不高。 

  (三)政务公开宣传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没有充分利用新闻报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不断扩大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和巩固公开工作成果,将各项工作做到让人民满意,让自己放心。 

  (一)着力提高认识。要切实加强各警种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常态化的位置,作为本单位依法履职的主要内容来抓。 

  (二)加大公文公开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公文公开属性,严格起草单位拟不公开公文的审核把关,加大公文公开力度,不断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新闻报刊、两微一端等平台扩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丰富公开形式,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深化政务公开、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的目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注:如统计数据表格中的对应项当年没有事项发生,则直接在表格对应处填“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