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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公安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6-05-2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公布2015年度四平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5年度,市公安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完善各项制度,突出难点热点问题,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市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安排。成立了由副市长、公安局长杨维林同志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扩大信息宣传、推动公安工作、提高办事水平的重要渠道和窗口。通过建立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操作程序,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发布、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日趋规范。结合我局实际,2015年先后完善了《四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和《四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加强警务信息公开工作 

  紧紧围绕公安工作重点,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和实用性,缩短发布时间,狠抓信息质量,对发布的每一条信息,从文字、内容、时效上严格把关,逐一审查,时间注重“快”,内容突出“实”,实用性要求“精”,更加方便群众了解情况、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2次,及时公开打黑除恶、交通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情况。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优势,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用,突出网站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和系统性,网站年内发布各类信息2846条,答复群众咨询1610件;充分发挥“四平公安微博”的影响力,通过开展“微发布”、“微访谈”、“微直播”等活动,对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现场直播报道,及时回应群众网上诉求、澄清虚假信息,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 

  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同时,加强内外部监督,扩大群众知情权范围,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全力打造民生警务平台,2015年,受理群众咨询5263件,局长信箱615件。微博微信渠道共整合群众诉求18592件;12345市长公开电话共整合全市群众诉求148件,办结事项群众满意率达99.8%。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我局充分发挥基层公安机关和社区民警深入群众的优势,拓宽渠道,丰富载体,完善内容,不断深化警务信息公开活动。一是制作发放“警民联系卡”,向群众公示服务承诺、办事办证程序、时限和结果等,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公安业务办理规则,提高公安机关办事效率。二是不断增强警务工作透明度、公信度和亲和度,尤其是窗口单位全部设置了警务公示栏,内容包含办事制度、办案程序、民警姓名和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全面推进警民联调机制,通过行政、社会力量调节治安案件,规范民警行为,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度,市公安局在门户网站按照法定的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止目前,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法律规章信息、工作动态信息1000余条,涉及公安队伍管理,预防和打击犯罪,出入境、禁毒、交通、消防等公安行政管理事项以及公安便民服务措施等内容。 

  三、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情况 

  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件,均已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2016年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扩大公开内容范围,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政要求。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各类事项,保证全面、真实、客观、公正地向社会公开。加强热点公开,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宣传平台作用。 

  (二)抓好学习培训。按照“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培训工作要求,采取会议、交流、现场会、调研、督查等形式制定学习规划,有重点地加强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宣传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