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四平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平市铁东区紫气大路,邮编:136000,电话:0434—3130118)。
一、概述
2018年,市公安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公安厅、市委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强化信息保密安全审查,扩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方式,落实公开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实处,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助力四平市公安局事业改革发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通过四平市政府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79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2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数28件。)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70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56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825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328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共计49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10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2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20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17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3件(其中:当面申请数1件;网络申请数2件)。
(二)申请办结数3件(其中:按时办结数3件)。
(三)申请答复数包括: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2件;不同意公开答复1件(其中: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进步明显,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理清,信息公开考核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还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和宣传还有待深化等。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度,改进完善办理方式,依法依规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机制。三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是否存在信息少发漏发、文字错误、格式错误等问题。四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市公安局新闻宣传工作的具体举措,提高新闻宣传、舆情监测、舆情分析、舆论引导的能力和水平。五是加深与公众的互动交流,通过开展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与公众开展更深层次的互动交流,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批评监督,对网民重要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回应。
四平市公安局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