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四平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四平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平市经济开发区紫气大路2215号金融街3号楼,邮编:136000,电话:0434-502240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法定政府公开信息,以科学技术领域工作为重点,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政务公开质量进一步提升。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四平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四政公组发〔2023〕1号)要求,坚持“人变主体责任不变”,由局长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以“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为原则,同心协力,各科室各司其职。同时落实三级审核工作机制。起草科室的拟稿人员、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规范性、文稿的准确性和保密性进行审查和校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分类管理,细化公开事项和具体标准,做好主题分类,重点公开履职依据、财政预决算、权责事项、招考录用、科技计划等政府信息,强化网站重要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遵照政治审查、保密审查和质量审查“三重审查”制度,先审后发。本局2023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主要涵盖了我局职能范围内开展工作相关文件以及相关的通知要求和工作进展情况。科技局门户网站共主动发布信息352条,涵盖市科技局、市政府、省科技厅以及国家科技部相关工作重大部署、科技工作进展、科技政策、政策解读、科技计划项目、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奖励、科普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配备专人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学习《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采取线上、现场等多渠道接件,确保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畅通。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按照《关于下发四平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四政公组发〔2023〕6号)要求,确立由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公开平台建设,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更新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指南中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依申请公开渠道、电子邮箱以及监督投诉渠道等重新进行了确认,进一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和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为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透明度,我局于本年度组织开展了“宣传科技发展成就”、“加强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育,助力乡村振兴”、“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政策解读及申报培训会”的三次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提高机关干部和工作对象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四平市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的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自觉公开意识,确保按要求依法公开,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表1 2013-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上传信息统计表
图1 2013-202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数量对比图
图2 2013-2023年度网站上传信息数量对比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相对薄弱,实际工作中对政府信息是否主动公开还存在理解欠深刻、把握不到位等问题;二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三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以上情况,我局进行了认真改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内容,强化信息公开意识,着力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工作质量;二是强化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科技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三是通过网站、视频等媒介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政策解读的基本框架和思路,通过文字加图片的形式,助推创新政策解读形式、丰富政策解读内容,形成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企业和公众对政策的“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四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