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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发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市发改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改革和法规科联系(地址:四平市市府路59号;邮编:136000;电话:0434-326100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法定公开内容,以发展改革领域为重点,稳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公众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和深化。

      (一)工作保障机制更加完善一是规范化推动落实。根据《四平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平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四政公组〔2024〕1号),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将公开信息细化分解到三级指标,限定公开时限,规范化推进信息公开。二是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工作机制。采取信息公开科室负责人、审核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方式,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及保密安全性进行审查把关。三是定期调度。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适时调度,统筹相关科室按时公开信息。

(二)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重点对行政许可、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等十二项法定主动公开栏目进行全面公开。同时,及时梳理公开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实施等信息,确保信息自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我委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法定信息37件。本年无新制发和废止的规章,未发生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更加规范一是采取线上、现场等多渠道接件,督促承办科室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二是答复书均按照依申请答复范本标准行文,做到标题、申请人姓名、申请主体、法律依据、答复日期和公章齐全。三是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章“依申请公开”所列公开信息的情形,反复分析识别,做到适用法条准确。截至目前,共收到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22件,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了受理和答复。本年度无上年结转和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申请件。

(四)信息公开平台保障不断夯实一是更新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指南中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依申请公开渠道、电子邮箱以及监督投诉渠道和法律救济途径重新进行了确认。二是科学规范分类。根据重点栏目设置的内容要求,对公开的信息按类别和体裁进行精准分类。三是多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出台同步起草、同步发布,采用文字、图文等多方式重点解读,做到公开及时、形式多样、内容实用。

(五)宣传培训实效性显著增强制定《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开放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惠企政策解读专题“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提高机关干部和企业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透明度,提升社会公众对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2

0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提升,但在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宣传培训方式等方面与工作标准还存在差距。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继续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工作遵循和抓手,积极推动信息主动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和水平。一是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按照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工作要点,重点围绕12项法定公开栏目,结合工作职能,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及信息公开台账,狠抓日常调度,清单化推进信息公开。二是完善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做好公开平台维护,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加大板块信息上传力度,持续扩大信息公开服务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夯实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安排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统筹调度。同时,由聘请律师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事项出具专业意见。四是坚持制度化学习研讨。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学习首季度必学内容,专题讨论、学深学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