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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2021年度四平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按照《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四政室函〔202130号)的要求,现公布我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四平市发展改革委改革和法规科联系(地址:四平市市府路59号;邮编:136000;电话:0434-326621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发展改革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突破,深入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对本委在依法行政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一)组织推动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任务清单化管理。制定《市发展改革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目录清单》,明确科室责任分工,清单化推进工作开展。二是专题部署。组织召开部署分工会,对任务进行逐项分解,专题推进委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强调度。不定期组织召开调度推进会,协调督促有关科室按时保质主动公开法定信息及依申请公开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流程化推进。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重点任务。依法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对公众普遍关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教育收费等收费信息、水价、电价等信息及时公开。同时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项目审批结果、节能审查意见,所有项目信息均在政府信息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1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行政许可17件,财务信息2件,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件,其他类信息30件,未发生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信息。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全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2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7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2件,以上申请件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了办理和答复。本年度无上年结转和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申请办件。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一是更新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指南中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依申请公开渠道、电子邮箱以及监督投诉渠道和法律救济途径重新进行了确认。二是不断丰富和完善主动公开信息栏目内容。对机关内规范性文件、水价、供热费等涉及重大社会民生方面信息进行梳理,按类别和体裁进行精准分类,进一步充实和规范重点栏目内容。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出台同步起草、同步发布,采用文字、图文等多方式重点解读了“六稳六保”、“四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四十个五年规划”等重大政策出台情况,做到公开及时、形式多样、内容实用。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等基础工作。一是专题学习宣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平市政务公开十二项工作制度》列入市发展改革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委主要领导带头学习解读。二是组织参加政务公开培训会。组织各科参加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视频培训会,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原文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分类不够精准,部分信息与所属主题体裁未完全对应。二是政策解读方式相对单一,以文字方式解读为主,运用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的配套解读偏少。三是信息格式未完全统一,以往个别政府信息还存在格式不规范的情况。对以上情况,我委进行了认真改进。一是将信息反映的内容与主题体裁进行甄别,使信息类别更准确的对应所属分类。二是补充完善政策解读方式,在文字解读基础上,增加图片、音视频等方式对政策进行全方位解读,使政策解读更加直观易懂。三是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格式进行集中在线检查,按照上级统一标准,对信息格式进行了逐步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