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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9-12526
分  类: 水资源;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28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9〕24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9-12526 分  类: 水资源;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28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9〕24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28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  

  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四政办发〔2019〕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   

  为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吉政办发〔2018〕56号),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水环境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市重点流域分为辽河流域和松花江流域,辽河流域主要包括东辽河、西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等重要河流,松花江流域主要包括伊通河等重点河流,辖梨树县、双辽市、铁东区、铁西区、伊通满族自治县5个县(市)区,辽河流域出境考核断面为四双大桥、金宝屯、六家子、林家4个国考断面,松花江流域出境考核断面为星光1个省考断面。  

  主要水环境问题:2016年以来,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呈恶化趋势。2016-2017年,除林家断面未确定年度考核目标外,其余4个断面水质均未达到国家、省考核要求,不达标水体占比高达80%;2018年,金宝屯、林家、星光3个断面未达到国家、省考核要求,不达标水体占比高达60%,四双大桥、六家子2个断面虽然达到考核要求,但仍存在超标的风险。  

  流域水环境质量恶化的主要原因:一是生态空间萎缩。流域内河岸缓冲带农业种植和坡耕地普遍存在,河道内和水库滩地被耕种,以及城市河道硬质化改造等严重挤占了生态空间,弱化了生态系统功能,加之农业灌溉用水挤占生态用水,导致水源涵养和河流净化能力下降,河流断流问题日益突出。二是城镇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污水收集率低,部分污水直排,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进展缓慢,大孤山镇、营城子镇等重点建制镇尚未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黑臭水体尚未完成整治工作,未被截流的污水严重影响下游水质。三是农业农村污染问题普遍存在。村屯生活垃圾和畜禽粪便无序堆置、随意倾倒的问题比较突出,化冰期及雨季污染物进入河流,是每年3-4月水质下降的重要原因。未被利用的化肥农药进入河流,成为水体中氮、磷主要来源之一。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全面达到国家、省考核要求。全市重点流域国、省考核断面中优良水体比例达到20%,劣五类水体比例不超过20%;国考断面中劣五类水体比例不超过25%。  

  2019年起,星光断面水质达到三类,四双大桥、金宝屯断面水质达到四类,六家子断面水质达到五类。  

  条子河林家断面,2019年,除氨氮≤7毫克/升外,其它指标达到五类;2020年,除氨氮≤6毫克/升外,其它指标达到五类。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  

  提升城市污水处理标准。四平市、梨树县、伊通县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19年6月月底前,双辽市污水处理厂完成验收并实现稳定运行,出水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市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参与,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不再逐条列出)  

  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9年9月月底前,叶赫满族镇、郭家店镇、十家堡镇、伊丹镇、大孤山镇、营城子镇、茂林镇、双山镇、王奔镇9个重点镇和石岭镇、榆树台镇2个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到2020年,全市重点镇和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乡镇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参与)  

  强化城镇污水收集。2019年年底前,完成污水收集系统排查工作,重点完成市政污水管网及用户接入情况、工业废水纳管情况排查整治。全面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和处理,加快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设,推进老旧污水管网改造、破损修复,所截污水要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达标排放。辽河、伊通河流域要加快城市配套管网建设,率先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强城市污水管网日常养护,着力解决污水管网渗漏、破损、错接、混接等突出问题。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近期难以覆盖的区域,因地制宜建设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参与)  

  推进尾水深度处理。2019年6月月底前,四平西湖湿地投入运行并加强运营维护,确保其稳定运行;梨树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景观工程完成建设。2019年12月月底前完成伊通满族自治县范家拦河闸人工湿地项目建设,进一步净化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市水利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参与)  

  (二)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加快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加快推进南、北河截流干管改造、南北河水生态修复与保护等工程建设,采取截污控源、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红嘴河、蔺家河2条黑臭水体整治,2020年年底前实现长制久清。(市住建局牵头,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参与)  

  削减合流制溢流污染。城市新区管网建设应实行雨污分流制。已建城区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加快推进截流干管改造、海绵城市、易涝点排水专用线改造等工程建设,暂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城区,应通过源头雨水减量、溢流口改造、截流井改造、管道截流、设施调蓄等措施减少合流制排水口溢流次数;截流与调蓄的合流制污水,有条件的要纳入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市住建局负责)  

  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2019年3月月底前,组织开展辽河、伊通河流域沿岸入河排污口排查,逐个登记建档并挂牌公示。按照“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整治一批”的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实行分类处置,2019年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利局等部门参与)  

  开展河道清理。每年冬春两季,集中开展清河行动。清理河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病死畜禽、畜禽粪便等,建立河道常态化保洁机制。推进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整治乱占、乱采、乱建、乱堆。完成河道内砂堆、采砂管理房等清出工作,2019年5月月底前完成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围垦河道、围湖造田清出工作,持续开展清河行动,2019年12月中旬前完成河道垃圾全面清理工作。(市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参与)对断面水质有严重影响的支流和干流河段,开展底泥污染影响评估,科学清淤,避免二次污染,2019年4月月底前完成条子河清淤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控制工业污染排放。  

  严控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重点行业新建、扩建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从严控制耗水量大、水污染物排放量大、对水环境质量影响大的新建项目的环评审批。2019年年底前,完成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控重点行业污染排放负荷。根据流域水质改善需求,对“两高一剩”等行业实行更高的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标准。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等项目,工业用水不得批准新增取用水资源。(市水利局牵头)  

  严格重点污染企业监管。对玉米深加工、化工、屠宰、钢铁、啤酒制造等污染负荷大的行业,综合采用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排污许可、环保税收、损害赔偿等措施,加大清洁化改造力度,减少污染排放。对存在严重涉水环境问题的“散、乱、污”企业,依法限期整改或予以关停。建立重点监控企业名录,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加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部门参与)  

  严格工业集聚区污染监管。全面排查工业集聚区内企业入驻和废水排放情况,强化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园区的监管,对超标和超总量的排污单位,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等排放含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高盐废水的工业企业,不得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禁止偷排漏排行为;入园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2019年9月月底前,基本完成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染物在线监控装置建设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商务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参与)  

  (四)治理农业农村污染。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基本实现全市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强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提高农民科学用药意识和技能。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加快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依法依规划定禁、限养区,坚决防范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复建、复养。(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规模化养殖场废弃物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收集、转运、处理处置体系,推动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投产达效。2020年年底前,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2019年年底前,梨树县、伊通县、双辽市完成上述目标。(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参与)  

  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巩固农村生活垃圾达标治理成果,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收集、转运、处理机制,确保沿河乡镇、村屯垃圾全收集,2019年年底前,全市乡镇、含村的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市住建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参与)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着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积极探索生态治理措施,因地制宜、多种途径解决农村生活污水问题,2020年年底前,完成6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改造任务。(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修复河湖水生态系统 

  保护水生态空间。落实水生态空间要求,禁止违法乱占河湖岸线水域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城市蓝线;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依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在2019年年底前退出。(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参与)  

  修复河道生态系统。2019年6月月底前,完成辽河流域干支流河道管理、生态保护带范围划定及河岸生态保护带建设。2019年年底前,完成伊通河流域河岸生态保护带土地流转及保护带建设。采用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方式,在污染较重河流沿线建设人工湿地,净化降低污染负荷。(市林业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参与)  

  (六)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科学确定纳污能力。按照省统一部署,配合省政府相关部门修订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划,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率先在辽河流域建立水域纳污能力—入河排污口管理—排污许可证管理协调机制,以水环境质量改善倒逼排污行为的规范管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利局等部门参与)  

  保证生态用水需求。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在项目取水时,保证生态用水需求。完善东辽河、伊通河生态补水方案,统筹现有水利工程供水任务、能力以及来水(引水)和蓄水情况,合理安排寿山、二龙山、上三台等水库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重点保障枯水期伊通河、东辽河、招苏台河基本生态用水,切实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市水利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抓好节水工作。执行《吉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市水利局牵头)落实国家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淘汰的相关政策,电力、钢铁、纺织、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要在2020年年底前达到先进用水定额标准。(市工信局、市水利局牵头)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严格控制水资源短缺地区“旱改水”。(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水利局参与)建设渗、滞、蓄、净、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市住建局牵头)更新改造供水管网,降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到2020年,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市水利局牵头,市住建局等部门参与)  

  加强水循环利用。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利用设施和配套管网设施建设,实现生产与用户对接。新建工业区、开发区的供水、排水、再生水管网统一规划和建设。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市住建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方案目标可达性分析  

  (一)项目投资估算。  

  本方案包括水生态恢复、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3种类型、59个工程项目,投资约51.6亿元。其中,市本级18个项目,投资约20.1亿元;梨树县24个项目,投资约14.9亿元;伊通县9个项目,投资约6.8亿元;双辽市8个项目,投资约9.8亿元。  

  (二)目标可达性分析。  

  1. 四双大桥断面水质可达性分析。  

  2018年,四双大桥断面水质达到四类考核要求。根据方案重点项目环境效益分析,东辽河四双大桥断面以上流域城市生活污染治理和河岸缓冲带项目等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可实现该断面2019年起达到四类水质目标。  

  2. 金宝屯断面水质可达性分析。  

  2018年,金宝屯断面水质为劣五类,主要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根据方案重点项目环境效益分析,金宝屯断面以上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河岸保护带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工程顺利实施,可以有效解决西辽河污染问题。但由于西辽河常年断流,必须在工程削减的基础上,保障生态流量,才能实现该断面水质达标。  

  3. 六家子断面水质可达性分析。  

  2018年,六家子断面水质达到五类考核要求。根据方案重点项目环境效益分析,招苏台河流域重点依靠城镇生活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治理、河岸保护带、人工湿地项目等项目顺利实施,可确保该断面2019年起达到五类水质目标。  

  4. 林家断面水质可达性分析。  

  2018年,林家断面水质为劣五类,主要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根据方案重点项目环境效益分析,条子河流域重点依靠城镇生活污染治理、人工湿地等项目顺利实施,可确保该断面2019年达到氨氮≤7毫克/升,其它指标为五类的水质目标;2020年达到氨氮≤6毫克/升,其它指标为五类的水质目标。  

  5. 星光断面水质可达性分析。  

  2018年,星光断面水质为五类,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根据方案重点项目环境效益分析,伊通河流域重点依靠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河岸保护带、人工湿地项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工程顺利实施,可确保该断面2019年起达到三类水质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水环境质量,定期听取水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等相邻地区治水的协调联动、联防联控。各地、各部门要将劣五类水体治理和水质提升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战役,严格落实六项治理任务,进一步优化达标实施方案。市直相关部门要强化监督指导,落实有利于水环境质量改善的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等政策。(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参与)  

  (二)创新投入机制。建立以市、县(市)区为主,中央和省级适当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各地专项资金分配要向对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消除劣五类水体作用较大的项目予以倾斜支持。市直有关部门要主动与省对口部门对接,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资金支持。(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市直相关部门参与)各地政府通过实施PPP、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确保治污工程项目正常建设和运转。(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鼓励各地以整县为单元推行合同环境服务,对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运处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进行“打包”,选择专业的环保企业投资建设及运营,强化规模效应,提高环境治理水平。(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市直相关部门参与)  

  (三)严格监督检查。开展环境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国省控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对运行不稳定、超标排放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实行“驻厂式”监察,确保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建局等部门参与)  

  (四)严肃考核问责。按照相关考核办法,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开展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地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纳入对各地政府绩效考评。对不能按期实现水质目标或新增劣五类水体的地区,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对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地区,依法依规进行约谈、通报、追责、问责。(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参与)  

  附件:1. 四平市重点流域水质目标清单  

     2. 四平市重点流域水质目标考核责任清单  

     3. 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重点工程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