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四平市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7-13356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社会保障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12月25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十三五”民生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7〕115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25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7-13356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社会保障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12月25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十三五”民生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17〕115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25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四平市“十三五”民生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政办发〔2017〕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四平市“十三五”民生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四平市“十三五”民生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好吉林省“十三五”民生发展规划,切实推进我市民生事业快速发展,结合省“十三五”民生发展规划的内容及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分“两步走”的新目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突破口,纵深推进“五路并进”“五市联动”“五城联创”,大力实施“五个率先”,全力攻坚精准扶贫,着力保障城乡居民生存发展基本要求,着力增强服务供给能力,着力创新体制机制, 确保小康路上不落一人。拓宽就业增收渠道,织密社会保障网络,努力让全市人民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大力发展民主政治,推进依法治市和文化铸市,不断促进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全市人民。  

  二、主要目标  

  经过五年的努力,使群众关注的突出民生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建立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创业就业促进体系,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业活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稳步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让老百姓基本生活无后顾之忧;完善覆盖城乡更加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让百姓更加方便看病就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进一步繁荣群众性文化、体育事业,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建立健全多层次、宽覆盖、多功能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基本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任务,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建立健全人与自然关系协调的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多举措改善环境质量,为百姓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平安四平建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让老百姓生活得舒心、安心、放心。  

  “十三五”时期四平市民生各领域主要发展指标  

  三、“十三五”民生发展重点任务  

  (一)稳定和扩大就业。  

  1.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通过发展经济扩大就业,通过扩大就业支撑经济发展,努力实现良性互动。现行的城镇积极就业政策不断向农村扩展延伸。落实促进就业的金融、贸易、产业政策及税费优惠政策。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完善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制度。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探索就业应急预警机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 统筹安排重点群体就业。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鼓励引导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地区就业。继续优化政策环境,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引导大学生到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到小微企业就业。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数和规模,给予一定见习补贴,增加就业见习基地。加大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的援助力度,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援助率达到100%。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在农民工相对集中居住的社区和大批量使用农民工企业的所在地,建立农民工市民化综合服务中心,为其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十三五”期间,建立省级农民工返乡基地9个,市级28个,建立省级农民工返乡示范县1个。使70%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3. 开展多种形式职业技能培训。健全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把城乡全体劳动者纳入职业培训范围,实施劳动者素质提升行动,推动农民工向农技工转型,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做强做优“四平技术能手”“四平工匠”“四平巧姐”等品牌。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校企合作等培训模式。优化创业培训师资结构,组建创业导师辅导团队,开发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促使技能人才与市场需求融洽对接。按法定比例从失业保险费中计提专项经费,用于发放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4. 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强力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化建设,把“智慧人社”建设纳入到“智慧城市”建设整体规划,同步配合省里完成软件开发应用等工作,搭建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实现就业服务管理全程信息化,线上线下同步服务。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每个街道(乡镇、社区)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实现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失业动态监测、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信息业务协同;实现政府部门间的数据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就业创业统计监测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开展就业监测,为科学研判决策、实施精准服务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二)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1. 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按照“市场机制调节、职工平等参与、企业民主分配、政府宏观指导”的原则,建立以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依据、以工资集体协商为决定方式,兼顾效率和公平、市场机制调节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企业工资调控体系和劳动关系双方共决、同工同酬、公平公正的企业工资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严格贯彻落实省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定期发布我市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位(工种)工资综合指导价位,引导企业可参照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结合本企业人工成本状况和经济效益,在企业内部工资分配中向技术、生产一线岗位的职工倾斜,指导企业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全面落实最低工资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条件和程序,加强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检查。困难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时,要严格落实申报备案制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县以下机关全面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3. 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鼓励支持居民依法开展投资经营活动,依法增加红利、租金、利息等财产性收入。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支持居民经营性产权自由流动、交易。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积极引导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支持金融机构推出多样化的金融理财产品,提高银行业经营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金融办)  

  4.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预测预警制度、健全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强劳动监察力度,加大恶意欠薪打击力度,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全面实行劳动合同签订备案制度,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到2020年,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劳动关系问题,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强化实体仲裁院建设,加大劳动报酬争议案件的裁调力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5. 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树立发展新理念,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引导农民以市场为导向优化种养结构,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多渠道增收。到2020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472元。优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在实现粮食稳产的基础上,努力提高生产效益。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全面开展“畜禽规模化标准养殖基地创建活动”。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发展,带动提升农业经营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和扶持外出就业农民返乡创业。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打造“安全、放心、健康”的食品产业链条。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大力实施“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做大做强农产品营销网,鼓励农民参与并发展特色农产品营销网站,搭建农民致富新平台。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创新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县、示范点、特色旅游名镇名村创建工作。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让大多数农民从土地流转中获取财产性收入。稳步推进城乡土地增减挂钩,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增加农民收益。(责任单位:市农委)  

  (三)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  

  1.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通过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专项参保扩面行动,以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巩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扩面成果,逐步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困难国有和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继续推进县域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实现用人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严格省级养老保险政策,完成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医疗保险相关制度,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进一步落实精准扶贫有关政策。逐步实现城镇流动就业人员以及城镇居民享有生育保障。进一步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及时跟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加大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力度,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全市培训城镇残疾人4000人(次)以上,建设省、市、县级残疾人职业培训示范基地10个。开展“盲人按摩妙手兴业”活动,加强对盲人医疗、保健按摩人员的培养、培训,切实提升盲人按摩技术、提高就业稳定性、增加收入。建立四平市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为残疾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扶持一批吸纳残疾人从业的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大力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3500人,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和生产增收。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监察,大力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创建省级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示范县(市)区(培育、创建2个以上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示范县(市)区,率先实现2020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及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比例达80%以上的目标),实施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项目,基层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项目,全省肢体残疾人假肢装配和矫治手术项目,贫困残疾人居家康复器材和辅助器具项目,残疾儿童、青少年教育项目(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普及水平,适龄听力、视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95%,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示范项目,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项目,扶残助学项目,打造“追梦文化”系列品牌活动,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为2000户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康复体育器材和指导服务),冬季残奥项目振兴计划等基本公共服务重点项目,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残联)  

  3.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有序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层次、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健全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占职工平均工资比例,逐步提升失业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四)完善弱势群体综合救护体系。  

  1.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覆盖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实现保障标准科学、工作程序规范、保障方式合理、政策衔接紧密、组织运行高效、管理服务优质的工作目标,确保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100%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每年对城乡低保标准进行一次测算提标,确保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扶贫标准。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对城乡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落实医疗救助制度,突出对特殊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较高的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加强各项社会救助制度间的衔接和部门配合,积极构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优化救助资金投入结构,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加强政务公开和群众监督,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公信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 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到2020年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大于6.5%,普遍享有基本住房(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率100%)、基本养老(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0%左右)、基本医疗(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5%左右。)、基本康复(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80%左右),生活有保障,居家有照料,出行更便利。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努力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落实好现行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探索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福利保障水平。残疾人普遍享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切实保障其基本居住安全。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支持各级各类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发展。继续组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扩大残疾人受益面。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和生产增收。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和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扶持政策。大力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监察,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大力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强化残疾预防。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运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防盲治盲、防聋治聋等重点康复项目。加强康复医疗机构、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的建设与合作。健全医疗卫生、特殊教育等机构的康复服务功能。到2020年,各县(市)、区要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康复科建成1所以上(含1所)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建立残疾人康复站,在村卫生室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残疾人康复室。大力发展特殊教育,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权。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积极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将无障碍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和重点工程建设统一规划。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积极推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的检查和视察。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创新信访工作载体。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渠道。凝聚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合力。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有效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加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力度。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大力营造扶残助残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市残联)  

  3. 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制体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落实政府民生实事开展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方案》,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进一步完善“12348”法律服务热线,积极研究和探索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的事项及方式。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服务信用档案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完善法律援助监管机制,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不断提升援助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法律援助架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覆盖。扩大法律援助队伍。建立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队。开通绿色通道,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五)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1. 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加强城镇新建小区和旧区改造配套幼儿园建设,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幼儿园。改善公办幼儿园条件,为公办幼儿园配备教学保教仪器设备、信息化网络设备和玩教具等。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实施奖补政策,补充图书、信息化网络设备、玩教具和保教生活设施设备。鼓励优质幼儿园开办连锁幼儿园。清理整顿无证办园,规范社会办园秩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 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作为常态化,落实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指导全市各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协调发展,责成专职督学对县域内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要进行不定期的工作指导,大力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全面改薄”工程,2018年全面消除薄弱学校。统筹教育资源共享,推行城市义务教育“大学区”管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 落实特殊群体助学政策。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推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执行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措施。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县、乡政府属地责任,共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各校与所属学区居委会建立联系,掌握学区内适龄入学的残疾儿童,保证残疾儿童的入学率达到100%,并为残疾儿童设置相应的教学资源。做好各级各类教育资助工作,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在普通高中设立奖助学金,完善扶贫助学体系,保障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净化教育风气。 继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教师编制管理和使用机制,提高教师待遇,在职称、工资等方面向一线教师、农村教师、骨干教师倾斜。继续实施“名师培养工程”,组建市、县两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开展观摩展示活动。提升教师教书育人本领,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强化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5. 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管理。继续依法提高各类教育财政保障水平,切实做到“两个提高”“三个增长”,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继续加强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推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继续加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免费开展为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组织和参加项目培训,提高筛查质量,按时完成筛查任务;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城乡全覆盖。扩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逐步将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等重点任务和能力建设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市、县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妇女常见病筛查和早诊早治,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健康水平。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继续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继续维持在较高水平,加强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监测,探索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全面落实临床用血核酸检测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将疫情保持在低流行水平。继续开展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有效应对霍乱、流行性出血热、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狂犬病、布病、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综合治理策略。加强地方病防控。保持消除碘缺乏病,保障我市居民合理的碘营养水平,杜绝碘缺乏病病例发生。对我市高氟、高砷病区的饮用水坚持经常性监测,及时掌握病区水氟和水砷含量,采取措施控制氟、砷中毒,减少对群众的危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鼠疫是传统烈性传染病,疫区要加大鼠疫疫情监测,杜绝鼠疫疫情的发生。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加强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针对高发地区重点癌症开展早诊早治工作。保持消除碘缺乏病,人群碘营养总体处于适宜水平。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基本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癌症、脑卒中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畴。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下降30%,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15%。加强口腔卫生,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5%以内。加大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基本控制食源性、土源性等重点寄生虫病流行监测工作。做好寄生虫病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村民知晓率。(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2.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就医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全面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分级诊疗制度,确定县域内各级医疗机构诊疗病种,鼓励引导患者合理就医,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机制,提升医疗服务便捷性和可及性;建立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力争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实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确保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17年末,全市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到30%,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0%,贫困人口签约率达到100%;到2020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协作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均应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每个街道建成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行专家轮流坐诊机制,加强对乡村卫生人员的展业技能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落实好60周岁以上乡村医生的政策待遇。开展贫困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引导鼓励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到贫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服务。落实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的签约、就业、管理工作。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国家医改政策,推进医改工作;提升医疗护理质量,提升服务能力(病历质量、临床路径和中药质量提升)健全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健全健康服务能力平台,统领全市中医预防保健工作任务,实施全域中医药健康管理,发挥中医药医疗机构作用;乡镇卫生院在各县(市)、区卫计局指导下健全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完善中医药老人、儿童健康管理,达到目标人群健康管理比例,落实中医药健康干预任务。(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3. 健全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认真落实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组织全市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临床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力争到年末全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严格执行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制度,加强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监管工作。完善短缺药品监测和预警机制。(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七)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1. 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公租房分配、退出机制,合理利用现有公租房房源,加快周转使用效率。尽快出台《四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将保障范围扩大到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本市新就业的中专以上学历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农民工等。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逐年适度提高租赁补贴标准。通过政府补贴方式加强统建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让广大低收入群体“住得起,住得好”,创新探索新的物业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 继续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惠民生、稳增长、促发展为目标,全力推进我市“十三五”期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使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根本改善,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十三五”期间,我市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17333套。(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3. 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和分类补助标准,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重点保障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加强资金筹措监管,落实建设基本要求,推进新型墙材应用,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完善档案管理和产权登记,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八)加快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 切实保障基本养老需求。完善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有入住机构养老需求的,全部纳入集中供养范围。落实贫困老人入住机构补贴制度和居家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 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建立市级养老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规划,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问题。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服务设施,投资养老服务业,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养老服务发展模式、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到2020年,达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6张。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形成“9073”养老服务格局。即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的老年人通过社区照顾实现居家养老,3%的老年人通过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 加大社会参与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方式不断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创新。鼓励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实行公建民营, 改善服务设施和条件,增加服务功能,逐步向社会开放,承担起农村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引导和鼓励中介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信息咨询、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康复、文体娱乐等服务,使老年人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所需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4. 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采取岗位培训、职业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加强养老护理员和社区养老服务员培训工作。借助专业培训机构力量,对养老机构中在岗未经过培训的养老护理员和社区养老服务员进行岗位培训,实现100%持证上岗。(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九)丰富群众文体生活。  

  1. 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四平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2017年底,保证市图书馆、读者服务中心内装完成,2018年投入使用;市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2018年上半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大剧院、市群众艺术馆、朝鲜族艺术馆2018年底主体工程竣工。进一步完善市、县(市)、乡、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网络,到2020年实现全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全部达到省级标准。继续建设农村文化小广场。统筹推进乡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公共场所文化设施配套,实现每个小区、广场等都拥有报刊亭、文化室、LFD屏等配套文化设施,走城乡一体化发展之路。(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2. 提升文化服务水平。统筹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布局,合理配置资源,继续巩固推进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精心培育植根群众、服务群众的文化载体和文化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文化志愿者活动。持续实施送演出下基层,每年安排不少于300场演出;每年进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13800场。继续办好“市民文化节”“农民文化节”,不断提高活动质量,丰富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广泛开展文化“七进”活动,关注关心偏远农村、城乡低收入人群、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精神文化生活,保护他们的基本文化权益。继续实施全民阅读工程,打造“书香四平”,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大力发掘、培育、表彰和推介先进典型。挖掘城市精神,围绕“美丽四平、幸福家园”目标,深度挖掘和阐释四平城市精神。推动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益性文化单位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3. 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城乡居民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持续增加,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6%左右。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50%以上。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更加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健身设施覆盖率达100%。缩小人民群众享有体育设施公共服务的活动半径,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日常健身活动丰富多彩,市本级和两区每两年举办1次社区体育大赛,每年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不少于10次。各县(市)、区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赛事活动。各体育单项协会每年举办全民健身活动2次以上。全民健身组织更加健全。体育协会、俱乐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健身组织明显增加。县(市)、区体育总会组织建设覆盖率达到100%、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覆盖率达到100%、老年人体育协会覆盖率达到100%。科学健身指导水平显著提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4000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全市晨晚练站点发展到2000处以上。城乡居民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2%以上,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逐年提升。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形成服务大局、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拓展国际大众体育交流,促进全民健身开放发展;大力开展重点人群全民健身工作,加快全民体育发展进程。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工作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体育协会、俱乐部,配备必要的专(兼)职体育干部。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宣传和传承,注重培养少数民族社会体育指导员。提高老年人和残疾人体育工作水平。广泛开展“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保证上足上齐中小学体育课。到2020年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达到20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达到20所,专项特色学校实现新突破,青少年健身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加强对我市全民健身重点工作的推广,大力发展特色体育运动。积极响应国家“三亿人上冰雪”号召,做好冰雪运动宣传推广。利用筹备和举办2022年冬奥会和残奥会的契机,加快推进“白雪换白银”。加快足球运动的开展,加大足球场地供给,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实现社会足球的广泛普及。把足球运动纳入中小学体育课教学内容,建设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十)全面推进脱贫攻坚。  

  2015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数为67605人,2016年完成脱贫22375人,2017年计划脱贫16547人,2018年计划脱贫15414人,2019年计划脱贫13269人,2020年全面巩固提升。  

  1. 全力推进“1+N”脱贫举措。精准发力,充分发挥“1+N”脱贫攻坚的作用,围绕解决贫困地区的突出问题,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实施一批重大项目、一批重大工程、一批重大政策(三个重大),通过推进“1+N”脱贫攻坚和实施“五大工程”,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能力,实现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脱贫、贫困村精准退出、省定贫困片区(双辽市)精准摘帽。 发展产业脱贫。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扶贫专项资金支持、行业部门和社会力量帮扶,支持发展产业和就业项目,落实扶贫措施,提升自我持续发展能力。教育支持脱贫。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学致贫的,实施教育扶贫工程,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到2018年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7%(基期99.58%);到2020年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8%。医疗救助脱贫。为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人员建档立卡,实施健康扶贫行动。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落实扶贫对象民政救助政策,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衔接机制,防止和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社会保障兜底脱贫。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危房改造脱贫。继续加大对贫困户的危房改造支持力度,提高补助标准,拓宽改造资金筹集渠道。2017年,全部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安全饮水脱贫。切实加大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投入,采取新建、扩建、配套、改造等措施,统筹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实现自来水“村村通”,贫困户实现安全饮水全覆盖。2017年,全部解决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 金融支持脱贫。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对贫困户保证保险保费予以补助。积极探索开发地方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和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兴产品。就业创业脱贫。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多渠道促进转移就业。力争到2020年底,有就业意愿的、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转移就业或创业,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实现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最终实现脱贫致富。  

  2. 建立四个体系健全4个机制。根据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建立4个扶贫体系、健全4个扶贫机制。建立脱贫制度体系,健全脱贫机制。由市委常委担任组长的脱贫攻坚制度制定组,负责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脱贫攻坚、层层抓落实的体系。建立脱贫标准体系、健全退出机制。建立完善扶贫对象退出机制。制定严格、规范、透明的扶贫对象退出和动态管理办法,分别确定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标准、程序、核查办法。建立脱贫监管体系,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按照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制定出台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围绕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定期开展综合考评,对扶贫资金进行审计监督,实施封闭运行,严防挤占挪用。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推进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形成真抓实干、推动落实的良好氛围。建立脱贫约束体系,健全脱贫稳定性机制。完善扶贫投入稳定增长制度,积极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确保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强化约束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坚决杜绝“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  

  3. 开展全社会帮扶脱贫。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扶贫攻坚中的主体责任,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建立健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年度脱贫攻坚督查制度,将扶贫开发攻坚工作纳入到全年重点工作中,加强督查问责。落实好包保责任。建立健全“六个一”包保脱贫机制,实施百千万工程。抽调得力人员,对全市125个贫困村选派125名后备干部任扶贫攻坚书记(第一书记)。落实定点扶贫责任,完善定点扶贫工作机制,定点帮扶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组织发动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到定点扶贫中来,切实为帮扶对象办好事、办实事。各级包村联户党员干部全面深入包保贫困村和贫困户正式对接,摸情况、问疾苦,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分析致贫原因,理清帮扶思路,制定帮扶计划,切实做到“七清”“六到户”。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引导社会扶贫重心下移,实现社会帮扶资源与精准扶贫有效对接。深化村企共建,鼓励企业通过到贫困村投资兴业、合作共建、捐资捐助等形式,开展包乡包村扶贫。  

  4. 加强脱贫攻坚保障措施。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市负总责、县抓落实、乡村管理的工作机制。强化各级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检查考核职能。各县(市)、区确定承担扶贫工作的机构,明确职责,配齐配强人员力量,与本地脱贫攻坚任务实际和精准要求相适应。乡镇明确承担扶贫职责的机构和人员,扶贫任务重的乡镇配备专门人员,确保扶贫开发工作落实。推进扶贫开发法治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准确解读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及时、生动、准确报道各地各部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典型促进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十一)优化城乡人居环境。  

  1.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2020年底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阶段达到292天以上,力争提前一年达到国家目标要求。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按照燃煤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规划要求,限制煤炭消费总量,逐年减少煤炭使用量,逐步降低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2017年底前,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广风电、天然气、太阳能、生物质、地源热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结构调整。2020年底前,力争县级城市天然气输气管道覆盖率达到100%,市区城际管网与天然气主干网实现贯通,全市天然气气化率达到80%的规划目标。加快劣质煤炭退出市场。2017年底前,全市范围内禁止不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的劣质煤炭销售及使用,确保劣质煤炭全部退出市场。保障清洁煤炭供应。2017年底前,市区内建成覆盖全市区的清洁煤供应体系。2018年底前,全市要建成集中规范的清洁煤炭交易市场、配送中心和销售网络。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加大落后和过剩产能淘汰力度。制定限期淘汰计划,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益、规模小的工业企业,按期予以关停淘汰。推动企业“退城入园”。要制定市区钢铁、化工、水泥等大气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计划并明确完成时限,实施“退城入园”。加强工业企业烟气达标改造。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烟气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要限期达标改造,对逾期不能达标排放的,实施停产治理。实施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加强煤烟型污染治理。实施燃煤小锅炉撤并改造。建设热电联产机组或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工业园区内要建设集中热源,提高城市热网覆盖率,全部淘汰热网覆盖范围内现有分散式燃煤锅炉。加快推进燃煤小锅炉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步伐。市区到2017年底前,各县(市)、区建成区到2020年底前,完成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启动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017年底前,全市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改造任务。加强城市扬尘污染治理。严格建筑扬尘治理。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建立施工工地扬尘管控“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建设单位取消其施工资格。鼓励和支持施工单位委托第三方治理,积极探索施工抑尘保证金制度。严格道路扬尘管控。建立市区主要街路保洁清单,实行道路清洁包保责任制,对主要街路全部实施机械化吸扫洒水作业。开挖道路应分段封闭施工,减少道路开挖面积,及时修复破损路面,缩短裸露时间,有效防止扬尘污染。2017年底前,市区主要街路机械化吸扫洒水作业率达到100%。2020年底前,县(市)、区建成区实现全覆盖。严格裸露地面扬尘管控。推进城区道路两侧、单位及居住区绿化硬化建设,加快公园绿地、广场绿地、休闲绿地建设,加强城市生态廊道建设,扩大市区绿地规模和硬化面积。2020年底前,市区内裸露地面能绿化的基本绿化。加强城市周边区域生态修复,对城市周边各类矿区进行生态治理,恢复植被、防风固沙,降低土壤扬尘。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强制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制定“黄标车”限行、禁行实施方案。强化道路交通执法,研究制定提前报废经济补偿政策,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2017年底前,淘汰全市范围内10311辆“黄标车”,基本淘汰老旧机动车。严格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2016年底前,建成省和市机动车环保监管平台,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强化机动车尾气检测,全市机动车环检率达到80%以上。2017年底前,市区主要道路全面实施机动车尾气道路检测,严禁未经环保检验和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2017年至2019年,我市公共服务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重分别达到25%、30%和35%。在公共交通及服务领域实施新能源汽车改造,对运行时间长、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公交、出租车及环卫、物流、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车辆实施油改气、油改电,鼓励和支持私家车“双燃料”改造。加快推进油品升级。加快车用燃油低硫化步伐,加强对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全面保障油品质量。2017年起,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农业污染治理。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建立秸秆禁烧责任制和市直有关部门分片包保责任制。在秸秆露天焚烧高发时段,组织开展秸秆“禁烧月”活动,实行全面严防严控。推广秸秆机收捡拾打捆。建立以秸秆机收捡拾打捆为重点的“收、储、运”体系。2020年底前,实现全市秸秆机收捡拾打捆全覆盖。促进秸秆综合利用。逐步形成“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2020年底前,全市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85%。加强社会生活污染治理。推进“禁燃区”和“无烟区”建设。划定并逐步扩大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加强“禁燃区”内大气污染源监管。2017年底前,我市“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市区面积的50%。鼓励以县(市)、区为单位,创建“无烟区”。加强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加大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力度,组织“万户净烟”行动,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炉灶要改用清洁燃料,餐饮服务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2018年底前,市区要全面完成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治理任务。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高标准预警应急响应措施,同时要探索降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充分发挥应急响应“削峰降频”作用。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能力。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建立日常会商、应急会商和信息通报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提升预警预报准确度,及时预警不利气象条件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严格落实应急管控措施。要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根据地区特点明确本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具体措施,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采取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市气象局、市城管执法局)  

  2. 加快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第一净水厂扩建工程和第四净水厂改扩建工程建设,提高城市供水保障能力。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新建改造步伐,有计划的对城市老旧管网进行改造,改善城市供水管网状况,提升城市供水能力和水平。加快管道天然气建设和车用天然气推广,形成市区管道天然气三级管网系统为框架供气网络。规划新建天然气综合站2座,高中压调压站1座,LNG加气站1座,CNG加气站4座,新建燃气管网100公里,改扩建燃气管网50公里,到2020年,管道燃气日供气能力达到80万立方米,车用天然气日加气能力达到10万立方米。天然气管网实现全覆盖,城镇居民燃气气化率达到95%。随着环境整治的力度加大,针对热力有限公司两座热源厂除尘设备进行更新,使脱硫、脱硝、除尘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改进冬季供暖污染天气,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积极推行电能清洁取暖示范项目,在同一集中供热的外围地点,推广和实行电能清洁供热。(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局)  

  3. 完善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加快城市骨干路网建设,新建一批道路桥梁,提高区域间快速通达能力,进一步缓解交通压力。加快打通环城路以内的规划街路,逐步形成“13横、12纵”为骨干的城市道路骨干网络,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十三五”期间,计划新建、改造道路36条,其中:新建道路29条、改造道路7条,大力推进立体交通建设,建设立交桥4座。到2020年末,市区道路总长度达到497.3公里、新增道路面积203万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4平方米。“十三五”期间,新改建公交线路16条,新建137个候车廊,462个停靠点;增加新能源电动公交车79台;实现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新建或改造3个公交首末站,新建南环城公交保障中心;新建、续建综合客运枢纽2个。全市二级以上客运站具备网上售票、手机售票和自助售票能力。推进四平军民合用机场的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  

  4.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创建示范整市推进工作,大力整合省、市各项涉农资金,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社会公益事业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支持大中型养殖场(小区)自建有机肥、沼气、生物燃料块等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责任单位:市农委)  

  (十二)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安全。  

  1.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要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落实“四有两责”, 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下沉监管力量、筑牢监管网底。深入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持续推进示范创建。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市)、示范园区创建活动。持续推进电子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快推动、督促指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可追溯体系,进一步提高使用率。建立肉及肉制品全链条监管平台,实现监管部门之间、监管部门与大型肉及肉制品企业对接,提高生产、流通、餐饮全程可追溯管理水平;深入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加大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力度,继续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活动,扩大全市餐饮服务A、B级店公示板和标示牌“双公示”工作覆盖面,切实提高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水平;积极培育A级企业,实现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A级化,增加B级企业数量,力争年末B级企业数量增加20%以上;继续推行餐饮企业阳光厨房建设工作;推进餐厨废弃油脂、肉类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累计免费为全市餐饮服务企业安装油水分离器500套以上,督促安装公司及时签署协议并组织安装,确保所安装的设备全部投入使用,全面提升餐厨废弃物治理企业的收、储、运和资源化利用能力;改造升级便民服务站。在基层分局(所)改造升级20个具有信息化功能的食品药品便民服务站,实现基层分局(所)与便民服务站工作有机融合,打造面对公众开放、便捷高效的食品药品便民服务平台;健全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督促企业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加快推进药品新版GMP、GSP认证,确保药品生产企业100%符合GMP、GSP质量管理规范;严格依法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不断规范药品生产秩序。提升药品流通环节质量管理水平。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升药品经营、使用管理水平和不良反应监测水平;加快推进药品新版GMP、GSP认证,确保药品经营企业100%符合GMP、GSP质量管理规范;强化药品流通环节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解决执业药师政策执行、药品储运条件、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监管体制建设。全面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网络、四级监管、四级保障”体系。各开发区要全部派驻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并按照行政区划在乡镇(街道)全部派驻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在乡镇(街道)单独或联合派驻监管机构。各村(社区)结合“食药安全进万家”活动,在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加挂食品药品协管站牌子,配备协管员,承担信息报送、隐患排查、科普宣传等工作职责。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职责、规范班子管理、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基础保障、作风建设,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工作制度体系和运行保障机制,强化基层执法规范化检查工作,提升监管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抽样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四品一械”抽样、检验、核查处置闭环管理机制,加大对重点产品、问题产品的抽样检测及核查处置力度,扩大抽检覆盖率,提高靶向性和阳性率。加快推进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易地改造项目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配备一台食品快速检测车,每个基层分局(所)至少配备一套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大风险监测评估力度;推进部门间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检信息共享,加强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与会商研判,为风险防控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问题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管理。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推进中药材产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实现产品标准备案与产品质量监管的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  

  2. 抓好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强化治安防控工作。加强农村治安防控基础工作。建设好农村(社区)警务室,选聘治安协管员,治安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在县区公安局指导下,由当地派出所负责统一安排开展工作。大力推进科技防范,逐步建立与指挥中心联网的视频监控系统,不断提升治安防控水平。鼓励广大群众参与治安宣传和治安巡防,切实加强群防群治队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逐步构建专群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加强城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市区公安武警联勤武装三级巡逻模式,进一步增强城区治安防控力量。明确专人,实行规范管理。成立巡逻防控联勤指挥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任组长,武警四平支队支队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治安、反恐、特警、巡警、经文保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联勤武装巡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研究制定适合四平实际的《关于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工作方案》。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整治,整治治安重点地区。全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以及复杂的公共场所、流动人口聚集地等重点地区的集中摸底排查和严打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分局(铁东、铁西、经开、红嘴)牵头,整合社会治安力量,定期组织集中排查行动,针对本辖区内的治安重点地区,建立工作台帐,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力量集中整治,限期改变治安面貌。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定期对社会治安形势进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集中打击、专项整治和经常性打击相结合,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盗抢侵财型犯罪,整治“黄赌毒”等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加快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高起点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和应用工作,提高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覆盖密度和建设质量。加大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力度,逐步实现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完善技术标准,强化系统联网,分级有效整合各类视频图像资源,逐步拓宽应用领域。加强企事业单位安防技术系统建设,实施“技防入户”工程和物联网安防小区试点,推进技防新装备向农村地区延伸。(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 保障生产安全。到2020年,全市形成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责任的长效机制,事故风险防控水平和公众安全素质明显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改善,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进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的全面责任,完善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安全工程师、安全员制度。完善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制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人员职业禁入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量化评估结果与薪酬挂钩制度。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项监管和行业监管有机结合,形成分工科学、任务明确、职责清晰的部门监管体系。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制定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职责定位,进一步梳理明确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范围、对象、内容、方法等,合理划分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执法责任、执法边界和管理范围。强化政府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市、县(区)、街乡镇(园区)、村(社区)四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严抓、严查、严处。建立安全监察执法队伍,形成市、县(区)、街乡镇、园区有队伍、村居(社区)有专人的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治理危险品、工贸行业、公共场所、职业健康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建立被监管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行政检查标准化制度、监管企业黑名单制度等。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推进化工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预控体系。实施危化品储存分区、分类、分库管理,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加大危化品运输车辆停放专用设施建设力度,合理划定运输线路。优化企业布局,实施化工园区安全管理一体化建设;全面加强冶金、医药、机械、轻纺、建材等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源头治本,以防范事故为重点,严格危险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设置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预警报警装置和安全标志。实施重点部位自动报警和安全连锁改造,提高安全管理自动化水平;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卫生专项监察,强化重点专项治理。依法关闭、暂停、治理、整顿职业病危害严重、改造后仍无法达标的用人单位。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监测、评价与控制工作。到2020年,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75%以上;严格执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防护措施公告制度,到2020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健全职业健康检查电子档案,到2020年劳动者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针对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摸底调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市场准入、从业资格准入、重大隐患治理、职业危害防控、事故调查处理等制度。完善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执法工作条件,加快形成与监督检查、取证听证、调查处理全过程相配套的执法能力。推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重大事故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科技攻关,实施科技示范工程。打造全市安全监控“一张网”。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制度规范,逐步健全完善风险分级标准,制定地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监测预警系统,开展24小时应急值守与动态监测,实行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大力倡导安全文化,积极推进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探索建立安全发展长效投入机制。(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4. 健全社会管理体系。从严落实排查责任。立足于“防患于未然、排查于经常、化解于初始”,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加强信访隐患排查工作,在超前防范化解上有新突破。实行一级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从严落实处访责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事要解决”的要求,加大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工作力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地解决问题,维护稳定。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制定完善周密的工作预案,确保快速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各地各部门要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和加强驻京驻省工作力量,加强各项保障。加强信访干部培训和硬件建设。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促进和带动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努力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决策水平和抓落实的能力。(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四、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把改善民生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头等大事。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在改善民生方面的依法监督、民主监督作用。健全民生问题决策机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在参与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二)强化投入保障。  

  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将每年新增财力的主要部分用于改善民生,民生支出占总支出比例不低于80%,确保资金投入向弱势群体倾斜、向薄弱领域倾斜、向农村倾斜、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强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加快形成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拓宽民生项目筹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企业和个人投入,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筹资机制。  

  (三)狠抓推进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每个年度都确定一批民生工作的实事,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加强民生项目建设,建立民生项目绿色通道,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实行阳光操作,提高办事效率。定期公布民生工作推进情况和监测指标,以群众满意度、社会和谐度来衡量民生工作成效。加大民生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民生的浓厚氛围。  

  (四)健全政策创新机制。  

  加大对民生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认真梳理和完善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各项政策,完善民生政策体系。科学谋划、不断实践,科学制定解决民生问题的系统规划,努力创新民生工作的各项政策举措,为民生工作全面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政策和制度保障。  

  (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促进公共服务社会化,推动社区资源共建共享,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成果的方式开展民生工作。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向民生领域,制定相关的扶持优惠政策,采取公助、互助、自助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民间或其他社会力量进入公共产品市场,兴办社会公共服务业,形成有序竞争、服务良好的公益事业发展新格局。  

  (六)建立监督考评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导向鲜明的民生目标管理体系,把民生工作绩效作为干部考核的约束性指标,引导各级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加强民生工作。探索构建民生政策绩效评估制度,完善公共决策的监督和反馈机制,不断提高民生工作水平。完善社会公众监督机制,进一步畅通民情、民意渠道,对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问题定期开展督查活动,推动民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四平市“十三五”重点民生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