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质量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近年来,各地不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公开目录较为健全,工作制度得到完善,平台建设日益规范,“公开什么、怎么公开、在哪公开”的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各地着力打造的基层政务公开“两化”示范区,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引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提升树立了标杆。看到成绩的同时,各地还存在发展不均衡、整体推进不力、公开内容不全面、办事服务透明度不够、村(居)务公开不规范等问题。为尽快解决问题、补齐短板,进一步提升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质量,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将政务公开融入政务服务全过程,进一步提升办事服务透明度
“政务公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规定,要将其融入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要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一)要着重加强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咨询答复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导服人员的政策信息储备和解析能力,切实做到有问能答、有问必答。
(二)要在易见易获取的显著区域全面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制度、事项办理指南和监督举报渠道等信息,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以公开强监督、促服务。
(三)要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障,配备能够进行网上查阅政府信息的电子设备及网络,能够现场填写、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的桌椅、笔纸、模板,在群众有求助时能够有专人指导提交公开申请。
二、要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全力抓好村(居)务公开规范落实
村(居)务公开是村(居)民自治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基层民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切实围绕依法保障村(居)民对民主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扎实抓好村(居)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落实。
(四)要将村(居)务公开事项目录在村部(社区)上墙(或进橱窗)醒目、持久公开,避免村(居)民因对村(居)务工作不了解而被“蒙在鼓里”。
(五)要在醒目的地方固定设置村(居)务公开栏(或橱窗),在基础平台上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便于村(居)民常态化行使监督村中事务和干部工作的权力。
(六)要对公开信息和过程做好存档留痕,以备在公开期间未能及时了解情况的村(居)民申请查询,或有关部门核查所用。
(七)要不断丰富村(居)务信息公开渠道,在基础平台已公开的前提下,本着便民利民、实用高效的原则,利用微信群、小广播或各种形式的互帮团队,提升公开时效。
三、要强化基层政府的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加大日常监督检查
各地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守土尽责,耕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克服等靠思想,刹住“推一推动一动,上级不推下级不动”的消极之风,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八)基层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理顺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要强化经费保障,让公开成为常态,听得到、看得见。
(九)要利用好省政务公开智能监管平台系统,加大对重点领域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监察力度,督促各行政机关和基层政府,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落到实处。
(十)要加大问题研究和整治力度,对照示范区建设标准,对存在问题的机关单位、乡镇或村社,逐一“号脉问诊”,“对症下药”,“药到病除”。
(十一)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已经被列为绩效考核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标。上述要求,特别是对照示范区标准整改工作,务必在12月15日前完成,并书面报送此通知全面落实情况。
联系人:杨惠然 电话0434-3650210。
四平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