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3007645929828/2020-06973 |
| 分 类: | 权责事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 成文日期: | 2020年04月13日 |
| 标 题: | 关于动态调整四平市本级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四政审批组发〔2020〕1号 |
| 发布日期: | 2020年04月13日 |
| 索引号: | 112203007645929828/2020-06973 | 分 类: | 权责事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通知 |
| 发文机关: | 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4月13日 |
| 标 题: | 关于动态调整四平市本级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四政审批组发〔2020〕1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4月13日 |
关于动态调整四平市本级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中省直相关部门: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权力部分调整事项清单的通告》(2020年3月2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权责清单动态调整48项、下放(委托)8项。经过对标梳理,市政府审改办审核,市本级本次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涉及部门11个、21项。其中,对标增加4项,承接省委托下放8项,减放7项(取消5项、下放1项、合并1项),层级调整1项,部门划转1项。另认领共性权力7项。
通过调整,现保留权责清单市发改委17项、市科技局1项、市民政局49项、市住建局213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30项、市人防办14项、市应急管理局125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项、市自然资源局62项、市文广旅局109项、市商务局17项,其他部门原保留的权责清单不变。
调整后,市本级保留权责清单涉及部门37个、2072项,其中行政许可386项、行政处罚1222项、行政强制55项、行政征收8项、行政给付18项、行政检查35项、行政确认88项、行政奖励98项、行政裁决12项、其他行政职权141项,另有共性权力9项。中省直保留权责清单涉及部门9个、116项。
权责清单调整的同时,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也对应进行调整。调整后,市本级保留政务服务事项762项,其中,依申请行政职权737项、公共服务事项25项。驻平中省直部门保留政务服务事项49项。
权责清单属于动态清单,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上级精简权力情况和本级机构职能变化情况等,将适时进行调整。保留的权责清单中,若有漏缺或滞后情形,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为准。
各实施部门(单位)是现执行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确保按“单”行权、照“单”履责,优化营商环境。
附件:《四平市本级动态调整事项清单》
四平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