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300MB15824362/2024-00931 |
| 分 类: | 其他法定公开信息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四平市医疗保障局 |
| 成文日期: | 2024年01月30日 |
| 标 题: | 四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2月05日 |
| 索引号: | 11220300MB15824362/2024-00931 | 分 类: | 其他法定公开信息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四平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1月30日 |
| 标 题: | 四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2月05日 |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科学理论武装。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深入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学原文,开展学习讨论交流活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9次,交流研讨19次,局党组成员讲党课6次,支部书记讲党课6次,各支部组织学习30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一是严格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文件出台前需由局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从2023年起,凡我局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统一用“四医保规”文号,及时到司法局备案并对外公开发布。二是制定《四平市医疗保障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试行)》,保证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和执行力,避免因违法或不当执法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谁起草、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审查,确保应审尽审;二是组织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程实行电子化管理,动态管理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名录库,经过系统随机抽取30家定点医药机构,经检查,这30家定点医药机构没有发生违法行为,并将抽查检查结果及时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加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吉林省医疗保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二是扎实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持续拓宽覆盖范围,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三是有序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医保服务入驻各级服务中心,实现门诊慢特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一站式办理”,四平地区77个乡镇(街道)能够办理信息查询、城乡居民参保及异地备案,738村(社区)能够提供帮办代办,初步达到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五级”全覆盖。
(五)持续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一是严把审核关。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力度。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严格把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条件,从源头上杜绝“临时工”持证执法的问题。2023年,新申领行政执法证14人。二是严把考试关。依托法制教育网,要求全局执法人员必须完成60学时的法律知识网络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2023年,通过综合法律知识网络培训58人。三是严把培训关,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梳理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及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市直相关部门关于行政执法相关文件,以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组织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二是畅通和规范人民群众诉求表达。通过“12345市长热线”、“平信办”小程序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诉求,安排专人受理,2023年,共承办市长热线204件、平信办12件,均在时限内高质量办结;三是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从早、从小、从快预防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七)全面主动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类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医保缴费、医保待遇等信息,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资源,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2023年,制作并主动发布各类信息246 条,其中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53条信息、在局机关“四平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发布119条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四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74条信息。
(八)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加强思想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学习身边模范典型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树立正确导向。二是加强制度约束。修订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基金支付审核审批制度、医保监管流程,确保各项权力授之有据、行之有规、错之有责。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热点岗位、关键岗位的监督,对存在廉政隐患的环节进行仔细排查,每个风险点明确责任人及责任科室(单位)。四是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在重要时间节点和干部任职前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九)完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一是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行政处罚程序,进一步压实行政执法监督主体责任,对市本级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复议应诉、信访处理等法律事务中的支撑作用。三是积极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
(十)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培训。一是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认真开展基金监管宣传月、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的主题宣传活动。二是修订完善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三是将法治教育纳入医疗保障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加强对医疗保障执法队伍培训。
二、存在的问题
市医保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局成立时间较晚,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时间较短,执法人员经验不足,执法能力较薄弱,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教育宣传有待进一步增强,结合医疗保障职能加强法治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大,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谋划部署医保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听取专题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推进医保法治建设中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健全领导干部领学促学机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巩固依法行政的意识。三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党组年度工作计划,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专家讲座、召开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努力提升医疗保障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二是持续开展作风建设。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教育,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思想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医保干部队伍。
(二)强化职能建设。不断健全和优化权责,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把新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关,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目录管理,坚持集体决策,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提升决策公信力。
(三)加强基金监管。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持续实行日常监管、智能监控、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和抽查复查相结合,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基金监管体系,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四)加大法治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媒体宣传优势,形成广覆盖、立体式的宣传格局;重视社会化宣传,开展以下基层为主线的政策宣传活动,实现医保政策法规宣传全覆盖。
四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