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并市委:
四平市医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医保法治化建设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市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是严格落实《四平市医保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充分利用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的时机,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了各科室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医保工作,推动形成办事依法规、遇事找法规、解决问题用法规、化解矛盾靠法规的良好环境。
2.深化法治教育宣传。一是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执法普法工作。二是结合医疗保障工作特点深入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广场、进集市”等活动,加大群众对医保政策了解。三是向社会公众普法。在政府网站、局机关“四平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局直属事业单位“四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刊登多篇法治文章,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四是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条幅,依托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加强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巩固完善医保制度体系。一是严格落实待遇清单制度。制定了《四平市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专项行动方案》,建立省、市、县三级清单对照制度,建立待遇清单清理台账。二是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待遇。将常规心电图检查、胸透纳入门诊慢病诊疗报销范围,降低20种门诊慢病起付标准线。三是研究制定了《四平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四是扎实推进跨省直接结算工作。2022年9月实现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慢特病异地就医跨省直接结算。五是全面推进参保缴费“网上办”服务。全市参保单位实现网上业务办理比例达90%以上,通过网办途径为千余家参保单位提供职工新参保、停保、退保等审核服务。
2.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2021年以来市医保局以市政府及本单位名义印发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1.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四平市医保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着力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效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发生。
2.加强局内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做到广泛讨论、集体决策、依法依规、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把关工作,保证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有效。2022年,不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仍提交决策机关讨论的情形。
3.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按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聘请尚理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专业法律顾问,为医疗保障工作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法律知识培训、法治论证等各类基本法律服务,参与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和法制审核等工作,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以案释法等方式,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学法培训,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力度,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经培训考试合格申领行政执法证件,2022年,新申领执法证件人员培训合格率100%。
2.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2022年市医保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制定了2项由市医保局牵头、市监局配合的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1项由市卫健委牵头、市医保局配合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动态管理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名录库,经过系统随机抽取18家定点医药机构,经检查,这18家定点医药机构没有发生违法行为,并将抽查检查结果及时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系统”应用,按照“事前报备、手机亮证、扫码应检、事后评价”的模式开展行政检查工作,2022年,所有行政检查均提前报备,现场核验率、结果填报率均达到100%。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严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学习身边模范典型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树立正确导向。二是加强制度约束。修订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基金支付审核审批制度、医保监管流程,确保各项权力授之有据、行之有规、错之有责。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热点岗位、关键岗位的监督,对存在廉政隐患的环节进行仔细排查,每个风险点明确责任人及责任科室(单位)。四是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在重要时间节点和干部任职前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2.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围绕异地就医结算、药品集中采购、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医保基金监管、待遇保障等重点领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制作并主动发布各类信息140条,其中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40条信息、在局机关“四平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发布80条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四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20条信息。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市医保局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从事法治工作人员皆为兼职,业务工作相对较重,且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学习,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方面存在很大差距。二是法治教育宣传有待进一步增强,结合医疗保障职能加强法治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大,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市医保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在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上多次强调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自觉为全机关作表率。
(二)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学内容,制定并落实学习计划,形成常态化机制,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局党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不断提升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
(三)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各科室具体抓的法治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把法治建设列入党组工作重点和局工作要点,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牵头科室,加强督导、推进落实。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按要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
四、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作为推动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强化法治思维、树立法治理念,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完善执法长效机制,着力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完善文件合法性审查流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营商环境和放管服工作要求。落实政府法律顾问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法制审核、代理复议诉讼等方面的作用。
(二)全面加强医保执法队伍建设
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邀请专家教授、法律顾问进行专题讲座,结合岗位大练兵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深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年
度工作计划、实施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执法报备、手机亮证、扫码迎检、结果填报四个环节,形成行政执法检查全程电子留痕,科学规范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四)完善执法监督体系
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夯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使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制度;监督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接收社会监督。
(五)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深入研究建议提案内容,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办法,及时答复代表、委员,确保代表和委员的沟通率、面复率、满意率100%。
(六)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落实“以人为本”的行政复议应诉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制度的监督纠错功能,对涉复涉诉案件依法出庭答辩,积极支持行政复议机关和各级人民法院案件审理,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裁决,不断改进工作,完善行政行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