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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信公组办发[2019]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省直单位: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已于2019年5月15日正式实施,我市于6月17日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通知》(四政信公组办发〔2019〕2号),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贯彻,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019年8月中旬,分别召开四平市、各县(市)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对深入贯彻落实新《条例》、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切实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到政务公开工作的各个方面,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在全市形成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在全省的位次稳定在第一方阵。

  二、开展新《条例》宣贯活动。8月中下旬,对新《条例》颁布的现实意义、政府信息的明晰界定、依申请公开的全新要求、全市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等进行集中宣贯。市本级印制新《条例》宣传手册500册、宣传单页3000份,制作展板、横幅,于8月下旬在英雄广场、政务大厅、单位门前和群众密集场所集中宣贯。同时,在四平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宣传活动专题飘窗,转载新《条例》全文及政策解读。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采取易于理解的图片图表、视频解读、文字解说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和掌握新《条例》的主要内容,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为贯彻实施《条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组织新《条例》培训。拟于8月下旬,邀请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有关处室领导解读培训新《条例》,邀请网络公司技术人员讲解市政府网站后台信息录入系统操作,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增强全市政府公开工作人员对推进新《条例》落实的责任感,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负责人员,健全工作机制、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新《条例》宣传工作将作为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韩丰光    3650210

 

  四平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