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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MB1155741Q/2020-07997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报告
发文机关: 四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07日
标      题: 关于对四平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四城管法建议〔2020〕6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21日
索引号: 11220300MB1155741Q/2020-07997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报告
发文机关: 四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07日
标  题: 关于对四平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四城管法建议〔2020〕6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21日

  关于对四平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姜祥利: 

  您在四平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区标语宣传品规范工作的建议》(第106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言,近年来,我市街边公益性标语宣传条幅管理混乱,与周边环境极不协调,破坏绿化,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由分管副局长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积极指导两区执法局加强市区标语宣传品规范管理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强化规范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市执法局积极指导两区执法局对标语宣传品设置的范围、地点、数量、规格、内容和期限等方面要严格管理,明确“谁宣挂谁负责”原则,宣挂单位负主体责任。禁止在快速路和主干路的隔离带及绿化带等公共场所设置标语宣传条幅。 

  二、加大巡查力度,充分发挥网格化作用。 

  市执法局指导两区执法局建立日常巡查机制,落实专人看管责任。通过网格员日常巡查,每天开展标语宣传品条幅巡视检查工作,及时将各自网格内翻卷变形变形、破损残缺、字迹模糊、污渍浸染的条幅维护、撤除或更新,确保标语宣传条幅的整洁美观、字迹清晰、无破损、无残缺等现象。同时督促设置单位提前做好恶劣天气排除防患工作,要求悬挂单位要根据四平地区季节、天气等突发情况的变化特点,采取提前安排人员撤除、及时更新维护等处理措施。 

  三、强化严格执法,切实维护市容市貌整洁。 

  市执法局积极指导两区执法局对未经审批的标语宣传条幅,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一律强行撤除,并记录备案;同时对违反设置规定,不按许可要求设置标语宣传品的、对标语宣传条幅维护管理不当、到期不及时撤除的,依据《条例》相关规定,由执法人员责令限期整改或实施处罚;针对城管执法队员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悬挂单位反映情况,督促悬挂单位立即整改,并记录备案。如遇特殊情况,两区执法人员可视情自行撤除,并将处置情况当日反馈给悬挂单位。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执法局将继续督导两区执法局加强标语宣传条幅规范管理工作,实现长效长治,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提供有力支撑,不断为四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注入更多的新型动力,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 联系人:赵振宇   电话:15843430207) 

    

     

    

                     四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