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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530078R/2022-11332
分  类: 审计公示 ;  报告
发文机关: 四平市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24日
标      题: 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代政府向人大报告--整改报告)拟公开稿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9日
索引号: 11220300013530078R/2022-11332 分  类: 审计公示 ;  报告
发文机关: 四平市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24日
标  题: 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代政府向人大报告--整改报告)拟公开稿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9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 2021 年度市本级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2 年 11 月 24 日在四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李晨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21 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2 年 9 月 29 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 2021 年度四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工作报告给予肯定,建议要制定详细问题清单与整改责任清单,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按时整改、应改尽改。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的建议及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胡斌市长、王有利常务副市长都作出重要批示,市审计局积极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实行定期督导、对账销号,适时开展审计整改工作“回头看”,严防虚假整改。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整改成效。
  从整改情况看,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 55 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40 个,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 2 项,正在整改的问题 15 个。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不全面。一是 3 个年初预算项目未纳入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管理问题;二是追加预算项目支出未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问题。目前市财政局已将以上项目纳入绩效管理。
  (二)债券资金 432.43 万元未发挥效益。针对该问题,审计建议市财政局加大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的监督,对确实无法推进的项目,及时调整资金用途,发挥债券资金应有的效益。目前,市财政局根据审计建议已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尽快完成全部施工。
  (三)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 35 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未录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问题,市财政局已通知相关单位将出租、出借资产的基本信息按要求及时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做到账账相符,账表一致,坚决杜绝上述问题的发生;二是 3 家行政单位所属国有企业未纳入政府股权投资科目核算问题,市财政局将函告行管部门,对认缴出资额进行确认后将其纳入股权核算。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
  3个部门2021 年末预算执行数较年初预算数调整比例较大问题,3 个部门今后将按照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任务和预算管理制度,认真研究测算,科学合理编制本部门预算。
  (二)预算执行不严格
  1.预算支出执行不严格。一是 1 个部门虚列支出 100 万元问题,目前已调整相关账目。二是 2 个单位超支专家补助费、福利费 99.19 万元问题,1 个单位已追回全部多报销资金0.44 万元,1 个单位今后将控制好福利费的发放额度。三是 1 个部门无预算支出 1.14 万元问题,该单位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2.项目执行不规范。一是 3 个部门 5 个项目未按计划工期完工问题,3 个项目已完工,2 个项目相关单位正加快推进施工进度。二是 1 个部门 3 个项目未按规定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问题,目前 3 个项目正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等前置要件。三是 1 个部门 2 个项目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109.26 万元问题,该部门今后将加强对下属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四是 1 个部门救灾补助资金监管不到位,闲置资金 16.91 万元问题,目前 1 个单位专项资金 1.13 万元已拨付使用完毕,1 个单位专项资金 15.78 万元正在研究使用当中。
  3.政府采购执行不到位。2 个部门 10 笔采购业务未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集中采购,涉及资金 28.83 万元问题,两家单位已明确专人在政采云平台统一采购相关用品及服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三)财务管理不到位
  1.结存资金清理不及时。一是 1 个部门专项资金闲置676.93 万元问题,该单位将依据审计决定上缴财政。二是 2个部门应缴未缴非税收入 2.81 万元问题,目前 1 个单位 1.15万元非税收入已上缴财政,1 个单位已按新规定停止收费1.66 万元。三是 1 个部门未上缴存量资金 2.07 万元问题,该笔资金已上缴财政。
  2.账户管理不到位。一是 1 个部门使用大额现金支付费用 63.27 万元问题,该部门今后将通过公务卡及转账方式支付结算。二是 1 个部门多保留 1 个银行账户问题,目前已将该银行账户销户。
  3.资金监管及票据管理不规范。一是 2 个部门对下属单位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涉及资金 218 万元问题,2 个部门今后将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按申报用途使用。二是 1 个部门使用不合规发票列支 0.42 万元问题,该单位将严格财务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重大政策项目和资金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审计
  6 个专项债券项目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问题。截至目前,1 个项目已整改,2 个项目部分整改,3 个项目正在整改中。
  (二)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1.2 个学校 5 个项目进展缓慢或未启动,涉及资金 1457万元问题。一是 1100 万元校区建设项目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二是现代学徒制 150 万元项目待市财政局批复后实施。三是示范校 87 万元项目待市财政局批复后实施。四是校舍维修改造 80 万元项目正在办理变更手续。五是校园网更新改造40 万元项目待市财政局批复后实施。
  2.1 个学校学籍审核不到位,少领取免学费资金 3 万元问题,主管部门今后将加强学籍工作监管,督促各中职学校做好新生建籍工作。应收未收学生学费 6.58 万元问题,已收取补缴学费 1.5 万元,并对未补缴学费学生进行清退处理。在校生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问题,该校今后将加大招生宣传力度,优化教学资源争取更多生源。
  3.1 个学校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29.57 万元问题,已补记固定资产;未上缴财政存量资金 1.81 万元问题,该笔资金已上缴财政。
  4.1 个学校扩大支出范围 2.36 万元用于购置午餐支出问题,该校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四、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
  一是 2 家公司不合理支出 47.90 万元问题,今后相关单位将按照合同和相关规定执行,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二是 1 家公司应计未计债权 88.60 万元问题,已收回债权 75.47 万元,根据惠民政策给予减免 3.55 万元,剩余 9.58 万元已补记相关会计账目。三是 1 家公司违规出借银行账户给上级公司使用问题,现已将余额转回上级公司,今后进一步加强账户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
  1.资产账实不符。一是 1 个部门 8 台车辆价值 361.60 万元、2 个部门 2 处房产面积 714.13 平方米、1 个部门 2 宗划转土地面积 4792 平方米、1 个部门 1 项无形资产价值 3.53 万元未记账问题,上述单位已补记相关会计账目;二是 2 个单位房产价值 58.22 万元未核减问题,1 个单位已向市财政局提交核减固定资产手续,待审批后调整相关会计账目;1个单位将查阅到的 3 套房改房予以核减,其余 31 套房改房未查到相关审批手续,正在核实有关情况。
  2.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1 个部门 4 处工程对外出租时限超过 5 年问题,该单位已与承租方签订补充协议;1 个部门续租房屋未履行报批手续问题,目前已上缴财政房租收入 1.5 万元,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3.资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1 个部门未落实固定资产盘点制度问题,该单位目前已开展资产盘点工作,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4.资产未充分利用。1 个部门闲置 3 套房产问题,目前 1 套房屋已经出租,另 2 套房屋正在招租中。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一是违法占用土地整改不到位问题,截至目前,尚有 12 起违法占用土地案件未完成整改。二是 7 个项目施工单位垫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 3794.21 万元问题,目前 5 个植树造林项目已经拨付 173.76 万元垫资资金;农村卫生旱厕改造项目 117.25 万元资金正在筹措中;仙马泉、小红嘴河综合整治项目 3503.2 万元垫资资金已经支付 970.06 万元。三是秸秆离田利用项目未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补贴发放标准问题,相关单位已制定了《2021 秋季—2022 年春季秸秆离田工作方案》,对秸秆离田工作及补贴发放工作确定总体思路和执行标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主要是:一是受国家政策调整、征地拆迁困难、项目规划调整、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需要持续推进建设,如项目未按计划工期完工、项目手续不全、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项目进度缓慢或未启动等问题。二是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或下级单位存在管理盲区,资金只拨付不监管,缺乏绩效管理观念,如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或下级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三是因项目涉及人员多,当事人不配合,个别需要通过行政或司法手段整改,如违法占用土地等问题。四是因地方财力紧张,短时间内资金难以筹措到位,需要在化解财政收支矛盾过程中逐步解决,如施工单位垫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持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有效整改、巩固和拓展审计整改效果为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整改责任落实。督促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审计建议、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确保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二是持续加强跟踪督促落实。将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列入重点督办清单,实行动态跟踪,逐条督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真整改、见实效。三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认真梳理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突出性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实现源头治理、标本兼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持续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为加快四平全面建设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