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300013529229C/2024-04599 |
分 类: | 房地产市场监管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26日 |
标 题: |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购房补贴发放细则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6月26日 |
索引号: | 11220300013529229C/2024-04599 | 分 类: | 房地产市场监管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26日 |
标 题: |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购房补贴发放细则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6月26日 |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购房补贴发放细则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有效落实《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系列支持政策的通知》(四政办明电〔2024〕3号)中支持购房政策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购房补贴发放细则,请遵照执行。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购房贷款贴息和补贴发放细则
一、政策内容
对使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购买本市(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年按贷款金额给予1%财政贴息(最高贴息5000元/年),贴息期为3年;对全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发放1万元购房消费券。
二、政策对象
贷款、全款购房补贴应符合以下条件:
1.自2024年5月10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即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购买四平市(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房屋、别墅、保障性住房)。
2.同一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本政策补贴。
三、补贴标准
1.对使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购买本市(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年按贷款金额给予1%财政贴息(最高贴息5000元/年),贴息期为3年(若购房者在贷款贴息补贴的3年里首年已申请贴息,在第二年或第三年未申请,则视为购房者自动放弃当年贴息补贴,不予后补;若购房者在贷款下发的次年没有首次申请贴息则视为购房者自动放弃3年贴息补贴,不予后补);
2.对全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发放1万元购房消费券。
四、申报方式
1.申报途径(线下申报)
(1)贷款贴息。贷款贴息由申请人到市政务大厅市住建局购房补贴窗口提交贷款贴息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市住建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人银行卡。
(2)全款补贴。全款购房补贴由申请人到市政务大厅市住建局购房补贴窗口提交购房补贴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市住建局将购房消费券发放申请人,申请人去开发企业办理退款(购房人需将购房消费券返还给企业)。
2.申报材料
(1)贷款贴息。
①购房补贴申请表;
②购房人身份证及银行卡(购房人为多人的,银行卡由其中一人提供)
③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④购房发票;
⑤完税证明;
⑥贷款合同;
⑦贷款购房补贴承诺书。
(2)全款补贴。
①购房补贴申请表;
②购房人身份证及银行卡(购房人为多人的,银行卡由其中一人提供);
③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④购房发票;
⑤完税证明;
⑥全款购房补贴承诺书。
3.申报流程。
①申请:由购房人提交申请(购房人为多人的,提供银行卡的一方进行申请)。
②审核:由住建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
③发放:贷款购房的,审核通过的购房人,住建部门将购房补贴一次性存入申请时预留的银行卡;
全款购房的,审核通过的购房人,住建部门将购房消费券发放给申请人,申请人凭券找开发企业退款。
非四平户籍购房人购房补贴发放细则
一、政策内容
购房人为非四平户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额外再发放0.5万元购房补贴。
二、政策对象
非四平户籍购房人购房补贴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即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期间内购买四平市(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房屋、别墅、保障性住房);
2.购房合同中购房人为非四平户籍(四平户籍包括四平市区及四平市域内其他县、市);
3.购房合同中购房人非四平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4.同一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本政策补贴。
三、补贴标准
给予0.5万元购房补贴。
四、申报方式
1.申报途径(线下申报)
申请人到市政务大厅市住建局购房补贴窗口提交购房补贴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市住建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人银行卡。
2.申报材料
①购房补贴申请表;
②购房人身份证及银行卡(购房人为多人的,银行卡由其中一人提供);
③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④购房发票;
⑤完税证明;
⑥本人户口本;
⑦社保参保证明;
⑧非四平户籍购房人购房补贴申请承诺书。
3.申报流程
①申请:购房人提交申请(购房人为多人的,提供银行卡的一方进行申请)。
②审核:由住建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
③发放:审核通过的购房人,住建部门将购房补贴一次性存入申请时预留的银行卡。
支持高校毕业生在平购房补贴发放细则
一、政策内容
对5年内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首次购买本市(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套的购房补贴。
二、政策对象
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自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即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购买四平市(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房屋、别墅、保障性住房);
2.购房合同中购房人为5年内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购房日期应在2024年5月10日之后且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购房日期与购房人毕业证书中的毕业日期相差不超过5个自然年);
3.为购房人名下首套住房;
4.同一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本政策补贴。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给予1万元/套的购房补贴。
四、申报方式
1.申报途径(线下申报)
申请人到市政务大厅市住建局购房补贴窗口提交购房补贴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市住建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人银行卡。
2.申报材料
①购房补贴申请表;
②购房人身份证及银行卡(购房人为多人的,银行卡由其中一人提供);
③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④购房发票;
⑤完税证明;
⑥本科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⑦名下房产信息证明;
⑧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承诺书。
3.申报流程
①申请:购房人提交申请(购房人为多人的,提供银行卡的一方进行申请)。
②审核:由住建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
③发放:审核通过的购房人,住建部门将购房补贴一次性存入申请时预留的银行卡。
二、三孩家庭购房补贴发放细则
一、政策内容
1.根据国家全面放开二孩、三孩生育时间,对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二孩家庭和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三孩家庭,2023年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购买家庭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且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给予购房补贴(不包括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房屋、别墅、保障性住房),二孩家庭政府每平方米补贴50元,三孩家庭政府每平方米补贴100元。(2023年政策)
2.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子女的二孩、三孩家庭,在本市(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平方米补贴100元(不包括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房屋、别墅、保障性住房)。(2024年政策)
二、政策对象
二、三孩家庭购房补贴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3年购房补贴政策
(1)对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二孩家庭和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三孩家庭;
(2)申请家庭应在2023年内(即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在四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购买家庭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且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不包括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房屋、别墅、保障性住房);
(3)同一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本政策补贴。
2.2024年购房补贴政策
(1)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子女的二孩、三孩家庭(本政策发布之日起已经生育3名子女的家庭不能重复申请二孩家庭补贴);
(2)申请家庭应在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即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期间内购买属于四平市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住房(不包括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房屋、别墅、保障性住房);
(3)二孩家庭在二孩阶段限补贴一套住房,三孩家庭在三孩阶段限补贴一套住房(同一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本政策补贴)。
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
①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②夫妻收养的子女;
③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④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三、补贴标准
1.2023年标准:二孩家庭给予50元/平方米补贴、三孩家庭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
2.2024年标准: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
四、申报方式
1.申报途径(线下申报)
申请人到市政务大厅市住建局购房补贴窗口提交购房补贴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市住建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人银行卡。
2.申报材料
①购房补贴申请表;
②夫年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银行卡(夫妻双方中其中一人提供);
③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④购房发票;
⑤完税证明;
⑥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⑦家庭房产信息证;
⑧二、三孩家庭购房补贴承诺书。
3.申报流程
①申请:夫妻双方共同提交申请(如离婚或丧偶的由具有抚养权的一方进行申请);
②审核:由住建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
③发放:审核通过的家庭,住建部门将购房补贴一次性存入申请时预留的银行卡。
申请人获得购房补贴后,因其他原因退房的,应将补贴资金(购房消费券)全额退回住建部门后办理退房手续。本政策由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业务单位:四平市住建局城市房屋建设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34-666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