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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529229C/2020-11332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0日
标      题: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09日
索引号: 11220300013529229C/2020-11332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0日
标  题: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09日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简介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草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实施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执行国家、省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办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方面的管理制度;管理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防工作;执行国家和省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开展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五)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建筑企业和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执行关于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建筑安装、勘察设计的行业管理以及建设工程监理、建设质量监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六)承担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执行国家、省关于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七)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国家、省关于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推进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绿色建筑工作;负责全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监督管理;组织城建系统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与新技术开发、墙体材料改革、技术引进及转化推广工作;推进城镇减排。  

    

  (九)承担市政公用行业管理的责任。拟订市区供热、燃气、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护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园林绿化维护工作;规范安全生产和经营服务质量管理;负责市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监管。  

    

  (十)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业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的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一)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规章制度,组织实施辖区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工作,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已申报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地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工程质量检查,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消防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负责人  

    

  (一)局机关内设机构 

    

  办公室  联系人:秦岭  0434-3269011  

    

  机关党委(人事科)  负责人:王佳楠 0434-3269038  

    

  法规科   负责人:赵丽 0434-3269028  

    

  住房保障科(住房改革发展科)  负责人:吴宏韬     0434-3224035  

    

  房地产市场监察科  负责人:崔亮亮 0434-3269016  

    

  建筑管理科   负责人:刘硕 0434-3269032  

    

  城市建设科   联系人:刘学 0434-3269043  

    

  市政公用科(安全生产监督和应急管理科)  联系人:杨蒙 0434-3269282  

    

  信访科  负责人:闫志伟 0434-3261429  

    

  财务科  负责人:秦岭 0434-3269018  

    

  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人:杜胜垒 0434-3260068  

    

  村镇建设指导科   负责人:张永才 0434-3240184  

    

  建设工程消防科   负责人:景军 0434-3269050    

    

  (二)局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刘中文 0434-3263511    

  主持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长:梁晓东 0434-3269023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付强 0434-3266977

  负责市政基础设施(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负责建筑业行业管理、消防审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的建设、维护;牵头环保督查整改工作。

  分管:城市建设科、建筑管理科、建设工程消防科、四平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四平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四平市建筑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四平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四平市园林管理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健 0434-3269009

  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行政审批和信访工作;负责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房屋和产权交易、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和房屋征收工作;负责液化气处改制工作。

  分管:房地产市场监察科、行政审批办、信访科、四平市物业管理中心、四平市旧改办、四平市城市房屋建设服务中心、四平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四平市液化气处、四平市鹏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强 0434-3260778

  负责行政办公室、财务、党群、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人事教育等工作;负责供热、燃气、污水处理的指导和监管,指导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直管公房动态管理、公房出售等工作、负责房产经营单位改制工作。

  分管:办公室、财务科、机关党委(人事科)、市政公用科(安全生产监督和应急管理科)、住房保障科(住房改革发展科)、四平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四平市房产物业经营管理处、四平市安居解困服务中心、四平市房产铁东经营管理处、四平市房产铁西经营管理处、四平市共有产权房屋经营管理处、四平市房产工企用房经营管理处、国企转制人员管理中心。

  四级调研员:孙铁军0434-3269006

  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负责法治建设、扫黑除恶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分管:村镇建设指导科、法规科(扫黑办)、四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三、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四平市铁西区英紫气大路与建国街交汇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3269028  

  办公时间:冬季  830-11:30  13:00-16:30   

              夏季  830-11:30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