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300729541493Q/2023-00276 |
分 类: | 社会保障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四平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13日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23年村卫生室运转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四财社指〔2023〕13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2月09日 |
索引号: | 11220300729541493Q/2023-00276 | 分 类: | 社会保障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四平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13日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23年村卫生室运转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四财社指〔2023〕13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2月09日 |
关于下达2023年村卫生室运转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四财社指〔2023〕13号
各区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社指〔2022〕1182号)精神,现下达你区2023年村卫生室运转项目补助资金11万元,其中:铁东区8万元、铁西区3万元。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各区按照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结合本区专项资金安排情况,统筹使用和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相关工作;请按照《中共吉林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做好绩效相关工作,具体绩效要求由省卫生健康委另行印发。
四平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