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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729541493Q/2022-09947
分  类: 农业乡村 ;  通报
发文机关: 四平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2日
标      题: 关于7月份财政专项衔接资金支出进度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四财农〔2022〕25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3日
索引号: 11220300729541493Q/2022-09947 分  类: 农业乡村 ;  通报
发文机关: 四平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2日
标  题: 关于7月份财政专项衔接资金支出进度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四财农〔2022〕25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3日

关于7月份财政专项衔接资金支出进度情况的通报    

四财农〔2022〕252号   

市林业局、各区人民政府: 

  为落实资金使用管理文件精神,督促各相关单位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截至7月末衔接资金分配使用情况通报如下。 

  一、资金支出进度 

  截至7月31日,四平市共拨付2209.08万元,实际支出进度为64.27%(其中:市林业局共拨付102.78万元,实际支出进度为59.07%;铁东区共拨付1081.3万元,实际支出进度为66.13%;铁西区共拨付1025万元,实际支出进度为62.96%)。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受疫情和当前经济形势影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加大压力,请市林业局、各区财政局要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财政投入尽早发挥作用。 

  一是年度绩效评价考核要求。按照衔接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有关要求,9月中旬序时进度要达到省考核标准75%。请加快项目建设,完成好时间节点的资金支出进度任务,并优先支出中央衔接资金。 

  二是要抓好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要利用好适宜施工季节,采取针对性举措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开展报账和资金支付,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付款,杜绝通过以拨代支、超进度拨款抬高支出数据,确保支出数据准确反映工作进展。坚决不允许违规将资金划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三是要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有关要求。要利用衔接资金支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产业配套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要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或注重吸纳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务工增收,推动坚决巩固拓展号脱贫攻坚成果。 

  四是要加强动态监控平台应用管理。要及时做好衔接资金的支付挂接及预警信息处理等日常工作,实时保障动态监控系统的数据进度与项目进展及资金支付情况一致。国家和省级将通过动态监控系统对衔接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其作为年度绩效评价的依据。 

   

  四平市财政局 

  2022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