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300013546272M/2023-15543 |
分 类: | 工业发展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14日 |
标 题: | 关于公布2023年四平市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7月14日 |
索引号: | 11220300013546272M/2023-15543 | 分 类: | 工业发展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14日 |
标 题: | 关于公布2023年四平市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7月14日 |
各县(市)区工信局: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四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四发展中小(民营)办〔2023〕2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县(市)区及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确定2023年四平市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一、认定吉林省四合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8户企业为2023年四平市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见附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通知之日起,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三个月内向所属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市工信局申请办理更名等手续。有效期内发现虚假申报或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且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将撤销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二、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专注细分市场,聚焦主业,不断增强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各县(市)区工信局应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定期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和本地扶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经验做法报送市工信局民营科。
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