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报送《四平年鉴2025》稿件
和2024年度地方志年报资料的通知
四政办函〔202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8号)和《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平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四政规〔2024〕2号)规定,《四平年鉴》和地方志资料年报编纂工作由四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简称“市方志委”)组织实施。为进一步做好《四平年鉴2025》和2024年度地方志年报资料供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四平年鉴2025》稿件。
各县(市)区和市级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将本地、本部门(单位)、本行业2024年主要工作成就逐项设立条目记述;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起主导作用、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题材条目应选配图片;能用表格说明的内容应报送相应表格。2024年度获国家级表彰的个人要提供姓名、所在单位及职务、先进奖项名称以及奖项颁发单位。
(二)地方志年报资料。
市级各有关单位报送《四平年鉴2025》文稿资料及各条目内容所依据的原始资料文献,作为地方志年报资料。年报资料要突出本部门(单位)、本行业主体业务,以及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主要举措等。所报资料为2024年度资料,包括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结、机构变动和单位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实职领导任免时间以及主要的会议材料、工作方案、决议案、会议记录、报批文稿、行业(事业)发展的调查统计资料、考察调研报告、新闻报道、地情书等各种有价值的文献。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地方综合年鉴或地方志书编纂要求进行报送。
二、编纂要求
(一)人名、地名、单位名称用第三人称表述;第一次出现的名称应写全称,加注后再次出现可用简称。
(二)表述时间必须有确指,年份不能简称,不要使用不确切的时间概念。
(三)计量单位一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如面积用顷、公顷;长度用米、千米);汉字一律采用简化汉字;数字(作为词语时除外)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四)所供图片大小要超过2MB,文字说明应当简洁准确,时间、地点、内容及拍摄者或供图单位要素齐全。
三、报送要求
各县(市)区和市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把关《四平年鉴2025》稿件和2024年度地方志年报资料中涉及政治、军事、民族宗教、保密、边界等方面内容,纸质稿件结尾处注明撰稿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并经主要领导审签、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方志委。
(一)《四平年鉴2025》稿件。
各县(市)区和市级各有关单位于2025年3月15日前将年鉴稿件纸质版、电子版各一式一份报送至市方志委年鉴科(联系人:高新茗;联系电话:3266576;电子邮箱:spnjbjb@126.com)。
(二)地方志年报资料。
各县(市)区和市级各有关单位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地方志年报资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式一份报送至市方志委方志科(联系人:庞军成;联系电话:3268001;电子邮箱:jlspdfz001@163.com)。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