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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23-13820
分  类: 文件草案;修改废止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四平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23〕2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6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23-13820 分  类: 文件草案;修改废止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四平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23〕2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6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四平市道路危险

货物运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政办发〔2023〕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依据《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废止《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四政办发〔2021〕15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