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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23-13618
分  类: 司法 ; 通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18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文字号: 四政函〔2023〕25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0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23-13618 分  类: 司法 ; 通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18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文字号: 四政函〔2023〕25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0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

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的通报

  四政函〔2023〕2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根据《吉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要求,经考核评定,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县(市)区政府(3个)

  铁西区人民政府、铁东区人民政府、双辽市人民政府。

  二、优秀市级单位(13个)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政数局、市卫健委、市残联。

  其他单位为良好单位。

  希望优秀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再创佳绩。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进一步夯实基础,强化举措,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四平贡献更大力量。

  四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