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报送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
2022年度发文计划的通知
四政办函〔2022〕2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及实际工作需要,请各部门报送2022年度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名单以及提请市政府制发的文件计划。2022年度发文计划要以2021年度发文计划为基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填报,严格控制计划外发文,除例行发文外,对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临时性发文,要按照一事一报原则向市政府报批。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填报申报表,于2022年1月15日前将纸质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并经部门主要领导审签)和电子文档各1份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科。
联 系 人:陈 晶,联系电话:3266558。
附件:1. 全部议事协调机构
2. 调整的议事协调机构
3. 撤销的议事协调机构
4. 2022年度市政府发文计划申报表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全部议事协调机构
议事协调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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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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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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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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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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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市长、副市长为组长的议事协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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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主要领导: 填报人:
附件2
调整的议事协调机构
议事协调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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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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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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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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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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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成员单位由各议事协调机构自行调整,并于调整后20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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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主要领导: 填报人:
附件3
撤销的议事协调机构
议事协调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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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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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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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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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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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主要领导: 填报人:
附件4
2022年度市政府发文计划申报表
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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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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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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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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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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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栏要填写拟发文件全称。
2. 在发文依据栏标注是(1)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2)属于市政府中心工作;(3)解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4)制定或完善有关工作制度规范;(5)其他事项。在送交申报表时可一并附上说明发文必要性的依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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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主要领导: 填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