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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21-00942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10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大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提升防范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21〕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5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21-00942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10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大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提升防范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21〕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5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加大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

  提升防范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政办发〔202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大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提升防范应对自然灾害能力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大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

  力度提升防范应对自然灾害能力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提升防范应对自然灾害能力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0〕35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市补短板各项工作,全面提升防范应对自然灾害能力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十四五”开始,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完善城乡电、水、气、热、通信、交通设施薄弱环节,实现补短补断补缺保基本;第二阶段,对标国家、省标准体系和质量要求,实现全面达标;第三阶段,深化提质提标,实现全面提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逐步推进城乡均等化。

  二、具体任务

  (一)供电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电网建设。加快推进四平220千伏电网完善工程等项目建设,提升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加快实施220千伏双辽变主变增容等项目,保障各类园区用电需求;建设双辽经开、双辽东明等66千伏输变电工程,初步建成现代化的智能配电网,提高自动化有效覆盖率;扩建伊通景台、双辽卧虎、梨树孤南等变电站,提高农村地区供电能力。重点谋划“新基建”工程,逐步提高电网建设标准、改善电网网架结构,满足防灾抗灾要求。加强供电设施日常运营维护。缩短巡视周期,增加特巡频次,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有效管控设备安全。提升供电应急保障能力。建立信息沟通与协调机制,及时预警,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在《四平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框架下,完善应对各类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持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四平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二)供排水基础设施。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持续抓好农村供水工程、老旧饮水工程改造等项目建设,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要达到95%以上。配合推进中部城市引松供水二期(四平段)等项目建设,完善四平地区水网框架体系;加快建设一水厂、四水厂改扩建项目,推进城市供水区域加压泵站工程建设,增设储水设施,提高原水断供时应急响应处理能力。推进城市供水管网普查,制定供水管网改造计划,逐步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改造,提升供水保障水平。提升排水设施系统化水平。加强排水防涝传统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智能化管理平台系统。“十四五”期间,对城区30余条道路合流制管线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新改建排水管线87公里。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再生水回用、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加快实施城区配套管网提质升级项目,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加强供排水设施日常运营维护。建立管线巡查、设备巡检长效工作机制,落实整治管线工作责任制。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发〔2020〕13号),逐步实行市场化运作,实现“以水养水”。开展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投入,保障工程长期稳定运行。建立重点易涝隐患风险点排查长效机制,落实易涝区段整治责任。提升排水应急保障能力。建立排水防涝应急救援与处置机制,提高应对停电引发的供水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畅通报修渠道,保障群众投诉和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置。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分级启动应急措施,保障农村供水安全。完善洪涝灾害应急联动机制,构建防汛抗旱指挥决策系统。加强城市降雨情况、暴雨时涝区分布等风险预警,提高排除积水应急能力。建立完善污水管网巡查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供气基础设施。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城市和城市燃气企业天然气储气能力建设,加快天然气长输管道和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速度,延伸管网覆盖范围,推进建设吉林伊通天然气长输管线及配套设施项目。加强供气设施日常运营维护。全面排查燃气场站的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提升天然气安全设施建设标准,加快推进居民用户“阀、管、灶”改造。推动燃气企业智能化升级,全面提升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水平。提升供气应急保障能力。强化供需衔接和预报预警,及时采取各项保供应对措施。督促气源企业完善应急预案,根据保供形势适时启动。推行全封闭式厂房或设置防雨雪罩棚,减少极端天气对燃气设施影响;鼓励具备条件的场站建立燃气或柴油自备电源。提高使用液化天然气县(市)运输能力,配备相应物资材料保障。(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四)供热基础设施。提高城乡供热保障能力。合理调整供热结构,逐步增加清洁能源供热比例,扶持发展利用风电能、生物质发电和背压机组供热。在伊通县开展中小城市“一城一网”建设试点,建立网源分离供热体制。开展智能供热试点城市建设,推进室温可测可控、系统自主优化的全网调控系统建设。开展城市供热管网普查,加大陈旧供热管网改造,推进智能热网建设。推进农村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倡导清洁能源采暖,引导农民用沼气代替农作物秸秆解决燃料问题。加强供热设施日常运营维护。开展供热企业规范化建设,强化日常巡检和定期维修保养,降低事故发生概率。提升供热应急保障能力。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建立应急发电设备、送水车辆、煤炭储备体系及调度机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五)通信基础设施。提高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实施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保障恶劣气候、突发事件等极端情况下基本通信畅通。强化线缆保护能力,减少光缆阻断事件;改造更新发现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保障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围绕重点区域建设完善多回路通信线路,实施双路由策略,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立完善通信运行监控保障平台和专业维护保障队伍。对室外通信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排险加固。推进大数据灾备中心建设,动态调整核心关键设备均衡负载,及时优化电路(链路)路由配置。定期保养维护不间断供电等设施,保障设备运行状态完好。提升通信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分级响应机制,编制应急保障预案,提升综合处置能力。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定期维护保养及时更新,确保重要设施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市通信办、中国移动四平分公司、中国联通四平分公司、中国电信四平分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六)交通基础设施。加快铁路基础设施建设。配合推进长春经辽源至通化(经伊通县)高铁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公路网建设。实施“交通强市”战略,完善“二轴三环四射七联络”公路运输网络。加强城乡间区域快速大动脉建设,重点推进国道牙四公路桑树台至四平段建设项目、国道抚松至公主岭营城子镇至伊通镇段改建项目、叶马公路二龙湖至叶赫段建设项目、四杨公路建设项目、四伊跨湖公路项目,进一步打通“断头路”,疏通“瓶颈路”。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农村公路成片联网、提档升级,配合推进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环线建设。加快推进四平货运机场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吉林省中南部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加强交通设施日常运营维护。加强救援队伍建设,储备应急技术设备、物资以及高效、专业的救援队伍。完善通讯网络,实现铁路、公路全覆盖。加强公路日常养护和重点路段、关键节点专项养护,持续提升公路防灾抗灾能力。提升交通设施应急保障能力。健全交通预警、应急信息沟通机制,部门间的应急联动机制,按照“先救援、再抢通,后修复”的原则进行有效处置,确保应急通道畅通。制定完善各种自然灾害道路交通应急预案,及时恢复运输保障能力。提高保障队伍应急水平。按照平急结合、分级负责、协调联动的原则,构建多层次交通应急救援队伍。重大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应急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联动响应。加强交通运输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强化专用机械设备、应急物资储备,定期组织交通应急队伍集训演练,完善征用补偿机制,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市卫健委、市气象局、市通信办、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六大领域的具体任务,成立七个工作组,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统筹推进相关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应急处置的指导协调、推动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具体推进实施。供电组、铁路机场组由市发改委牵头,排水组、供气组、供热组由市住建局牵头,供水组由市水利局牵头,公路组由市交通局牵头,通信组由市通信办牵头,其他相关部门按照牵头部门要求,结合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通信办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强化项目推动。将“补短板”各项工作任务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具体项目推进落实。加强项目谋划,加快2021年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完成立项审批,解决好用地、用工等问题。强化部门协同和区域协调,加强电网、水网、气网、热网、通信网和交通网之间的保障衔接。加快基础设施标准化和数据化建设,强化大数据、云计算、5G、光纤传感等技术应用,有序推进数据共享,实现资源整合效力最大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通信办、市应急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强化资金争取。加强与省厅(局)沟通衔接,积极争取国家、省各专项补助及专项债券资金。强化政银企保合作,用好用足国家、省优惠政策。积极引导民间投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通信办、市金融办、四平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四)强化督导调度。各工作组、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制定本领域、本地区工作方案,建立重点任务清单和重点项目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形成工作台帐。各工作组要定期调度本领域相关情况,每季度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发改委要组织调度,及时将情况报市政府。市政府督查室加大督查力度,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