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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20-11992
分  类: 体育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22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20〕37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31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20-11992 分  类: 体育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22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20〕37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31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政办发〔2020〕37号

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促进我市足球运动改革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9〕14号)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近期目标(2021-2023年)。全市足球场地达到20块,广泛开展幼儿园足球和校园足球运动,幼儿园娃娃工程普及达到50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达到34所;足球竞技水平明显提升,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培养形成规模;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活动,充分发挥社会业余足球在普及足球运动中的推动作用。

  (二)中期目标(2024-2028年)。青少年足球人口大幅增加,人才不断涌现;建立健全市内各级赛事体系,提高竞赛组织水平,青少年足球、校园足球、社会足球、专业足球形成体系并有效运行;加快公共足球设施建设;建设四平市足球训练基地,积极承办高水平足球比赛,打造建立足球品牌赛事;各类市场主体踊跃参与,足球产业规模有较大幅度提升,足球社会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三)远期目标(2029-2050年)。足球成为我市群众普遍参与的体育运动,形成健康的足球文化;基本建立专业高效、系统完备、保障有力的体制机制;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足球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9〕14号)的总体要求,力争全市每所初中以上学校建有1块标准的十一人制足球场。打造社会业余足球和业余联赛品牌赛事;形成具有四平特色的高水平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机制,为上级输送更多高水平运动员;足球事业和产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创新足球发展机制

  (一)调整组建四平市足球协会。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原则调整四平市足球协会。市足球协会以会员名义加入中国足球协会,接受中国足球协会和吉林省足球协会行业指导和管理。主要负责团结联系全市足球力量,宣传和推广普及足球运动,培养足球人才,组织广大群众和青少年积极参加足球运动;协调举办、承办各级足球比赛。

  (二)健全各县(市)区足球协会。各地、各行业足球协会要与体育行政部门脱钩,并承担本地、本行业的会员组织建设、竞赛组织、人员培训、活动开展、宣传舆论等职责。要吸收职业联赛组织代表、知名足球专业人士、热心参与的社会各界人士加入协会,并以会员名义加入市足球协会,接受市足球协会行业指导和管理。

  (三)理顺足球协会与体育行政部门的关系。市体育行政部门要把职能转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上来,对足球协会接得住、管得好的事项,逐步交由其承担,同时加强对足球协会必要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各级足球协会要切实按照社团法人机制组建和运行,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计划制定、财务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国内外专业交流等方面拥有自主权;要实行财务公开,接受审计和监督;要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接并完成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完善足球竞赛体系

  (一)加强竞赛体系设计。建立市级、县区级竞赛制度,发挥足球竞赛的杠杆作用,以市足协为主导,发动社会力量,每年在举办全市十一人、七人、五人制比赛的基础上,创建具有地域特色的四平市雪地足球联赛机制。建立校园足球竞赛体系,构建班级、校级、区级、市级四级竞赛模式,完善小学、初中、高中三级联赛体系,形成“校内有比赛、校际有联赛、市级有选拔”的校园足球竞赛活动新格局。健全社会足球联赛体系,积极倡导和组织行业、社区、企业、中老年、五人制、雪地足球等赛事活动。

  (二)强化足球管理与交流。坚持公平竞赛,完善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和运动员遵纪守法的约束机制;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足球协会会同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球场闹事行为,并与球迷协会共同引导球迷文明观赛,树立足球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积极开展与各地区相关足球组织的联络交流,不断拓展对外交流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业务能力,提高技术水平,推动足球交流与合作。

  四、大力发展校园足球

  (一)加大普及力度。将足球列入中小学体育课教学重点内容,适当加大课时比重,鼓励各中小学依托市足球协会等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足球训练、业务培训等足球相关活动。以扶持特色带动普及,对基础好的各级中小学足球特色学校重点扶持。完善保险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解除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后顾之忧。

  (二)加大足球师资队伍培训。加大开展各类足球师资培养、培训力度,要为足球特色学校培训教师,鼓励足球特色学校的体育教师参加体育专业机构组织的等级教练员培训。鼓励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经过培训后担任学校的足球教练或教师。

  (三)筹建市女子足球队。加强校园女子足球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女子足球活动,组织女足校园联赛。建立基础扎实、渠道畅通、结构合理的女子足球后备人才体系。建立规范的教练员、运动员遴选、考评、激励、保障机制,整合资源,探索市队校办、俱乐部办、联办等建队模式,加快市优秀女子足球运动队建设,参加上级比赛,力争取得好成绩。

  五、多渠道培养社会足球人才

  (一)加强足球专业人才培训。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构建市、县、区和行业、专业机构、社会力量等多级、多元的培训组织结构,加强对足球教练员、裁判员、体育教师等专业人才的培训。做好体教结合,加强文化教育、意志锤炼和人格熏陶,促进足球运动员全面发展。鼓励足球俱乐部、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选派高水平球员、优秀足球教练员到足球文化和竞技水平高的发达地区学习锻炼。

  (二)加快社会足球普及发展。加强对社会足球在赛事组织、人才培训、裁判监督、纪律仲裁等方面的支持、指导和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足球组织建设,加强足球社会指导员队伍建设。鼓励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等自发组建业余足球队。不断提高足球运动的群众认可度和参与度,推动足球人口普及和水平提高。

  六、加强足球场地建设及管理

  (一)扩大足球场地设施规模。把兴建足球场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及校区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建设和预留足球场地,也可在休闲体育用地、广场等用地中,采取“金边银角”“见缝插针”的形式进行建设。对社会资本投入足球场地建设,要在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各地建设室内足球场,以满足冬季足球训练和开展足球赛事活动需要。加大校园足球场地的建设力度。加强对社会足球场地维护维修和升级改造的帮扶力度。

  (二)建设四平市足球训练基地。建设教学、培训、比赛、训练一体化的足球训练基地。其中,十一人制足球场1块、七人制足球场6块、五人制足球场10块等相关足球训练设施。

  (三)提高场地设施运营能力和综合效益。按照管办分离和非营利性原则,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选择市足球协会等专业的社会组织或企业管理运营公共足球场的方式,促进公共足球场地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在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动校园场地在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向社会开放,积极推进高校场地面向社会开放,建立学校和社区场地资源共享机制,显著提高校园场地综合利用率。

  七、强化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足球改革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四平广播电视台、市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体育行政部门分管足球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日常工作由市足球协会承担。市体育行政部门负责足球改革发展的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作用,对各县(市)区足球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并通报结果。市足球协会应及时将职业足球俱乐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市教育局要履行好校园足球主管责任,及时将校园足球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各县(市)区要建立足球改革发展领导协调机制,协调推进县(市)级足球运动协会改革、校园足球开展、社会足球普及等工作。

  (二)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力度。完善公共财政对足球事业发展的投入机制,加大对足球领域的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足球协会大力推进足球运动发展。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足球发展的力度,每年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给予支持。对符合减免税条件的足球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足球场地设施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拓展足球领域金融服务新业务,由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三)鼓励社会力量发展足球。市体育行政部门要鼓励足球俱乐部、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选派优秀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到足球发达地区接受培训,并给予政策和经费支持。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和个人捐赠投入足球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捐赠,可依法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引导有实力的知名企业和个人投资足球俱乐部,赞助足球赛事和公益项目,资助青少年足球发展。

  (四)加强规划和土地政策保障。将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统筹规划足球活动场地,优先给予用地支持。对单独成宗、依法应当有偿使用的新建足球场地设施项目用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在其他项目中配套建设足球场地设施的,可将建设要求纳入供地条件。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足球场地设施,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运营1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对擅自改变用地性质的,依法查处。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地宣传、体育部门要加大对足球赛事活动的报道力度,创作、引进足球题材的优秀文化作品,提升足球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营造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共同投入的足球发展良好氛围。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