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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20-11976
分  类: 体育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22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设体育强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20〕36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31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20-11976 分  类: 体育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22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设体育强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20〕36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31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建设体育强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政办发〔2020〕36号

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

  《关于建设体育强市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建设体育强市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9〕40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20〕23号)精神,充分发挥体育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加快推进我市体育工作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育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体育器材设施城乡覆盖率达到10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35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37%以上,县级以上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建设达到100%。冬夏运动项目综合竞赛实力明显增强。

  到2035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6%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超过94%,社会体育指导员比例达到3.5‰以上,加强对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等数据的监测,拟聘请第三方机构每两年进行一次抽样调查。坚持冬夏运动项目协调发展,积极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谋划建设东北区域内先进水平的体育场馆设施,持续鼓励冰雪体育产业发展。

  到2050年,人民群众对体育的需求得到充分满足,城乡居民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体育综合实力位于全省第一方阵。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

  1.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制订《四平市体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四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探索医疗保障与健康体育衔接融合。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建设。提升智慧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

  2. 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进体育场馆设施规划布局,推动市滑冰馆建设。落实居住区和社区体育场馆设施用地标准,全域打造完善居民现代生活需要的“10分钟健身圈”。加强城市绿道、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健身公园、社区健身广场、足球、冰雪运动等场地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体育场地设施。落实国家体育总局“百城千冰计划”,2025年前在全市建设5个室外可移动式自然冰场(拟在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铁东区、铁西区各建设1个,资金来源为省彩票公益金)。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加强安全监管,有序推进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3. 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持续提升全市社区体育大赛、“武术之乡”武术比赛等品牌赛事的影响力,打造一批广大群众喜闻乐见、具有鲜明特色的“爽动盛夏”夏季系列和“乐动冰雪”冬季系列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

  4. 持续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强市、县两级体育总会建设,稳步推进各级体育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等改革,加大体育类社团组织监督力度,推进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大力发展各类体育俱乐部,加强城市街道社区、居民小区和乡镇、村全民健身站点规范化建设,有效发挥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

  5. 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开展。推动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向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农民、少数民族、残疾人等群体延伸。推进幼儿体育发展,开展趣味体育游戏,培养运动兴趣,提升身体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实行工间健身制度,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贯彻执行学校开齐开足体育课和“足球进校园”“冰雪进校园”规定要求,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市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不断提升。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

  (二)着力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1. 优化项目布局。按照“集中优势、缩短战线、突出重点”的竞技体育发展思路,优化项目结构,科学调整项目布局,走集约发展的精兵之路,以重竞技、两射、曲棍球和速度滑冰等重点项目为主,同时兼顾武术、跆拳道、拳击、篮球等热点项目,大力发展冬季项目,确保与省级优秀运动队的项目衔接。

  2. 夯实人才基础。强化体教融合、体社融合。推动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重点项目班、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协会组织作用,广泛开展青少年校园体育活动、冬夏令营活动,持续提升青少年身体素质和运动水平。

  3. 强化科学训练。坚持“三从一大+科学化训练”原则,积极落实国家、省优秀教练员培养计划,不断提升全市教练员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水平。提高运动员竞技水平,增加比赛经验,落实《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综〔2019〕128号)文件精神,对运动员训练参赛经费给予保障。

  4. 奖励优秀人才。完善我市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奖励表彰政策,提高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保障水平,对在大赛上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参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优秀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85号)和省体育局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给予奖励。

  (三)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1. 建立现代体育产业体系。推动竞赛表演、健身休闲、场馆服务、冰雪运动、康体融合等体育产业各门类协同发展。提升体育彩票公益形象,稳步扩大销售规模。加强体育产业统计工作,定期发布体育产业和体育消费数据。

  2. 激发体育市场主体活力。鼓励退役运动员、大学毕业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等积极参与体育创业。落实健身教练、体育经纪人、滑雪救助员、滑雪场服务等行业职业标准,推进体育标准化建设。

  3. 培育体育产业重点领域。着力打造体育赛事品牌,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主办、承办各级各类高水平竞技体育赛事和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推进公共体育设施所有权、经营权分离运行机制改革,注入市场化经营新活力。推动体育装备制造转型升级,提升体育装备技术创新能力,引导建设体育用品技术研发机构。

  4. 扩大体育消费。丰富节假日体育赛事供给。开展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使青少年掌握两项以上运动技能,促进养成终身体育锻炼习惯,鼓励教育、文体等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大中小学生开展身体锻炼提供支持。

  (四)促进体育文化繁荣发展。

  1. 传承优秀体育文化。推进中华传统体育项目文化挖掘整理,推广优秀民族、民俗体育项目,挖掘申报武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开展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和进校园、进社区、进博物馆、进纪念馆活动。

  2. 扩大体育文化传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开展科学健身宣讲活动,培养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大力宣传我市运动员在参加国际比赛上取得的好成绩,加强优秀运动员媒体宣传,从群众体育到竞技体育“双管齐下”培育体育名人,拓展国际国内体育文化交流,提升四平体育国内外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由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党政相关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同级体育行政部门。各部门要建立目标任务分解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体育强市建设目标如期完成,把落实建设体育强市工作列入主要工作议程,强化考核监督。

  (二)完善财税政策。完善公共财政体育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体育强市建设。合理划分市、区两级政府在体育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地方主体责任。争取省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促销资金等,采取资金注入、贴息、股权投资等方式,扶持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发展前景好的体育产业基地和重大项目,促进体育产业加快发展。积极争取国家、省体育领域资金支持。落实体育税费政策,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企业支持体育事业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体育场馆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确保体育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落实省发改委规定的体育场所电价优惠政策。鼓励保险机构根据体育运动特点和不同年龄阶段人群身体状况,开发场地设施责任、运动人身意外伤害等体育保险。

  (三)落实用地政策。将体育场馆设施用地纳入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在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群众健身相关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投入使用。凡老城区及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定建设标准的,要通过改造、续建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充分利用公园、广场、绿地等场所建设体育设施。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盈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支持规划内的滑雪场建设,鼓励现有滑雪场升级改造。

  (四)落实人才强体政策。完善运动员、教练员及相关人员奖励政策、退役安置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激励机制。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2〕81号),全面落实本地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各级各类运动学校和业余体校的经费落实。鼓励市属院校创新体育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体育人才培养质量,拓展运动健康服务业、冰雪体育产业人才培养领域。加强体育科学研究,为体育强市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