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四平市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20-06896
分  类: 统计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1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明电〔2020〕4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11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20-06896 分  类: 统计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1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明电〔2020〕4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11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

四政办明电〔202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中办发〔2016〕76号),全面落实《中共四平市委办公室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四办发〔2018〕59号)的有关要求,更加科学有效组织统计工作,夯实源头统计数据基础,切实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的职能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结合我市统计工作现状,就进一步加强县、乡镇﹙街道﹚政府统计基础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县、乡镇(街道)政府统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

  县、乡镇(街道)政府统计是统计工作的基石,是源头数据质量的重要保证。长期以来,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基层统计机构承担了大量的国情国力调查和普查任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市县、乡镇(街道)政府统计基础工作得到了长足改善,但与当前统计体制深化改革、乡村振兴考核、国民经济统一核算改革等对县乡政府统计工作要求相比,依然存在较大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县乡级统计人员偏少,统计队伍不稳定,业务素质不高,办公设备不足等。

  各县(市)区、开发区和乡镇(街道)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切实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基层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统计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到位,不断加大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力度,努力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

  二、切实解决机构建设和人员经费保障问题

  各级政府要适应新形势下统计改革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统计机构的途径,增加、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改变基层统计人员变动频繁的状况,保障统计业务工作经费,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一)探索建立独立的统计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在本次乡镇街道机构改革过程中,必须设立相对独立的统计机构或在政府内设机构中加挂统计机构牌子,进行合署办公。

  (二)配齐配强基层统计力量。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解决本级政府统计机构工作力量不足问题。各乡镇(街道)要依据统计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根据人口、经济规模合理设置统计岗位,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组织实施协调辖区内统计工作。2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要设1—2名统计人员,2万人以上的至少要设2名以上的统计人员。各社区要设1名能胜任统计工作的专兼职统计人员从事统计工作,各行政村村委会要在组成人员中指定1人从事统计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推进,在村和城市社区配备统计协管员制度,人员力量不足,县级政府可通过财政购买服务方式统一解决。

  (三)切实保障基层统计工作经费。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统计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统计经费保障机制。要将县、乡镇(街道)两级统计人员的办公经费、村和城市社区统计协管人员的劳动报酬补贴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支持统计部门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经费由统计部门统一管理,打通基层统计垂直管理“最后一公里”的探索。要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要依法保障基层统计职权不受侵犯,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四)强化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的管理。各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的上岗、调动和考核由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与统计部门共同管理,要先征求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的同意,并要报备给当地统计部门,建立乡镇(街道)统计人员信息库。

  (五)努力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素质。各县(市)区政府要不断创新统计培训方式,聚焦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统计人员的培训。充分运用新媒体,搭建统计业务学习平台,普及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业务、法律法规知识,鼓励基层统计人员考聘统计专业技术职务。

  四、加快推进政府统计信息规范化建设

  各地要立足统计信息规范化建设实际,结合“数字四平”建设,要加大县、乡统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投入,积极推进市、县、乡三级统计机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建设。

  (六)加快推进县、乡两级统计信息化工程。

  要全力推进市、县、乡三级统计网络联网建设工作,将统计内网延伸到乡镇(街道)一级,打通统计网络建设“最后一公里”。各地在年底前要建成独立机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上),并建立统计网络视频会议系统,按要求配置机房和视频会议系统设备。乡镇﹙街道﹚年底前要保证统计互联网接入到位,相关硬件设施配备齐全,各地要及时解决统计部门机房、视频会议系统用房问题,把乡镇(街道)统计网络维护费用纳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到期拨付到位。

  县级统计部门要明确专人管理统计网络设备,强化对乡镇﹙街道﹚统计网络运行建设指导,明确信息化建设重点要求,不断完善县、乡镇(街道)两级数据处理平台。

  五、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保障

  (七)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统计基层工作的日常监督与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八)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抓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切实落实统计工作规范,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九)健全工作机制。要制定本地全年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计划,分解工作责任。要及时总结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经验,转化成工作制度,并固化成工作机制,有效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