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2020年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
四政办明电〔202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抓好开工复工
(一)在组织领导上再加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是脱贫攻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是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当前最为首要、最为紧迫的政治任务,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挂牌督办,加快推进全市农村集中式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确保在5月底前完成分散式净水器改造、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部清零,6月底前完成全市列入计划的农村集中式安全饮水工程建设。
(二)在前期工作上再加强。要提早谋划,深刻汲取近两年个别县(市)区安全饮水工程推进缓慢的教训,超前做好项目论证、手续办理、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4月1日前安全饮水工程全部开工建设。
(三)在建设管理上再加强。要提前着手,做好群众组织动员,优化施工方案,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各地2019年未竣工的项目,要立即复工,6月底前全面收尾。
二、突出抓好资金筹措
(一)积极向上争取支持。要做好前期谋划,提前完成项目储备,全力向上争取项目、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加大债券资金使用力度。要抓牢专项债券重点支持水利建设的有利时机,努力把农村供水作为重大民生保障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重点支持内容。
(三)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要认真研究解决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存在的困难,不断破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三、突出抓好监督检查
(一)开展排查“回头看”。各地要开展针对贫困户的逐户排查行动,再次精准确认贫困户是否喝上“安全水”,确保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切实保障到位,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加强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查。要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三)强化调度和信息通报。2020年将继续实行“周调度、双周通报”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全力推进工程建设进度。
四、突出抓好建后管护
(一)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要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进一步强化水源地管理和保护,加强农村饮水水质监测,确保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
(二)抓好水费收缴。要认真落实“水费必须收”“原则上要按成本收”“不足部分财政补齐”的三条原则,立即开展水价核定,制定水费收缴制度,强化计量设施安装,合理确定水价,让农村群众用“放心水”、交“明白费”。要以县为单位制定水价相关政策,完成集中供水工程水价核定。
(三)落实管护责任和维修养护经费。要认真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管理方式推动工程实现良性运转,把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纳入各地财政预算,加强维修养护队伍建设,确保工程得到及时维护,保障农村供水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