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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9-12516
分  类: 食品药品监管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18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拉网”行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明电〔2019〕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18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19-12516 分  类: 食品药品监管 ; 通知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18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拉网”行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明电〔2019〕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18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农村 

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拉网”行动的通知

四政办明电〔201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督导组反馈整改意见有关要求及省召开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拉网”行动视频会议的精神,确保我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现对全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拉网”行动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时段 

  此次“拉网”行动以春节、元宵节及国家、省“两会”为重点时段,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至3月15日。 

  二、突出重点内容 

  此次“拉网”行动在整治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重点违法违规情形【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基础上,突出国家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督导组给我省反馈的问题: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行动措施不得力、整治成效不明显;农村执法力量薄弱,食品市场管理比较混乱,个别商铺销售假冒商品、个别商品涉嫌“傍名牌”;有的过期下架商品没有台账;有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未按规定进行管理和销售;有的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不严;有的农贸市场部分商户不能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 

  三、采取的主要方式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治理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集中力量,主要采取分别整治和联合督导相结合、广泛宣传和重拳打击相结合的办法,坚决打好专项整治“拉网”行动这场硬仗。 

  (一)各负其职分别开展行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在各分管领域和环节分头开展拉网行动,每周五将本周行动开展情况汇总到各级农业农村局,每月25日前将本月行动开展情况汇总到各级农业农村局,各地农业(农牧)局每月25日前将本地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张凤海,电话:18104347666,张天平,电话:13689710044,邮箱:spnwjgk@163.com。 

  (二)相互协同联合开展督导。各地政府要针对“拉网”行动开展情况,适时组织专项整治推进组成员单位开展集中联合督导行动,对重点场所、重点对象、重点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 

  (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拉网”行动宣传报道。要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在农村交通要道、产业集中区、生产经营网点广泛开展诚信经营、安全消费等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全面提升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增强食品安全、消费维权和自我防范意识。要加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和自觉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同时,要集中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以案说法,形成对不法商贩的高压震慑。 

  (四)重拳打击遏制不法行为。对每一个涉案线索,都要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做到查不清源头绝不放过,端不掉“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绝不结案,从源头上堵住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农村市场的渠道。对查处的假冒伪劣食品,要坚决收缴、及时销毁。对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依法实行禁业限制。特别是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查处。要加强农村食品商标保护,严厉打击恶意模仿、违法使用、冒充注册等商标侵权行为,严肃查处相关案件。特别是要严厉惩戒假冒名牌或者“傍名牌”侵权企业,将其纳入“黑名单”,使其在市场上没有立足之地。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零容忍”态度,突出薄弱环节和整治重点,全面提升农村食品质量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抓紧成立由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畜牧和供销社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组,分兵把口,齐抓共管。要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农业农村(畜牧)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强化沟通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落实好各项任务,同时重点抓好私屠滥宰治理工作,严格检验检疫,严控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强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执法,打击农村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商务部门要大力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公安部门要严肃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犯罪案件;供销部门要建立完善农村食品重要供销渠道。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突出问题和目标导向,坚持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与监管部门检查督促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部门监管和社会共治相结合,建立科学有效治理的长效机制。要强化乡村两级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依托村“两委”,设立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健全和畅通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末梢环节”。要强化企业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加大产品研发力度,生产价廉物美的产品,让农民买得起、吃得放心。要推动供销网络下沉、电商平台下乡、放心食品进村入户,创建一批放心食品示范店、示范村。要运用信息化手段,搞好追溯管理,建立信用体系。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行有奖举报机制,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及时报送信息。要建立专项整治行动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市)、区农业局(农牧局、畜牧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商务局、公安局、供销合作社务每周向市主管部门及本机农业部门报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拉网”行动情况及情况统计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和市供销社要将上述,专项整治情况及统计表汇总后,及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