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四平市2019年加强固定资产
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政办发〔2019〕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四平市2019年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四平市2019年加强固定资产投资
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新跨越,进一步细化《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重点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发〔2018〕78号)《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冬季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活动方案》(四发改资字〔2018〕246号)《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招商引资“七比七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函〔2018〕106号)等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固定资产投资。按照做大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拓宽渠道的要求,保持投资合理增长。2019年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实现同比增长10%以上的工作目标。
(二)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办理前期手续,落实开工条件,推进一批项目尽早开工建设。2019年春季集中开工重点项目达到50个以上。全年新建续建5000万元以上项目130个以上,其中亿元以上90个、十亿元以上10个。
(三)重大项目谋划。围绕国家、省重大战略、重大规划,根据上级政策导向和我市发展需求,重点谋划一批具有较强带动力、较大影响力的重大项目。全年滚动谋划储备重点项目180个以上,产业类项目达到80%以上,转化率达到30%以上。
(四)对外招商引资。按照《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招商引资“七比七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函〔2018〕106号)要求,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推进项目签约落地,全年纳入省调度系统到位资金增长12%以上。
(五)向上争取资金。认真研究和把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动态,及时跟踪国家、省内投资动向和资金安排重点,加强沟通衔接和申报争取工作。2019年各专项资金争取额度要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加强重大项目谋划,主动融入全省“一主、六双”产业布局,立足我市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加快谋划一批带动能力强、税收贡献大的产业项目,力争打造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现代物流、医药健康等10个百亿级规模产业。
1. 重点项目谋划方向。
(1)围绕上级资金导向谋划。按照国家和省投资重点领域,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增强谋划项目与政策的匹配度,谋划提出一批乡村振兴、生态文明、文教卫生等可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项目。
(2)围绕产业空间规划谋划。按照产业布局要求,依托省、市“十三五”总体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围绕区域功能完善、重点产业支撑、各类要素保障,谋划生成一批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民生公益、生态环保等方面的重点项目。
(3)围绕资源基础、区位优势谋划。围绕环长春四辽吉松工业走廊,实施智能制造和“数字化+传统产业”提升工程,谋划一批符合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基础化工、冶金建材“老四样”和医药健康、新型材料、现代物流、绿色包装“新四样”体系的重点产业项目。
(4)围绕技术改造、转型升级谋划。分析当前市场需求,结合本地企业现状,通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开拓新市场、整合零散户等方式,围绕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谋划启动一批产品附加值高、产业链长、聚合作用强的重大工业项目。继续深化与浙江大学、吉林大学、中科院长春应化所、光机所等高校院所实质性合作,促进科研成果在我市转化。
2. 重点项目谋划任务。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根据现有产业基础及发展实际谋划项目,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及行业实际谋划项目。各地各部门分别建立本地区、本行业重大项目储备库,市发改委建立全市重大项目储备库,并及时进行充实和调整,确保储备项目、前期项目、新建项目和续建项目之间每年按一定的规模流转,形成“储备一批、推进一批、实施一批、建成一批”的梯次接续格局。各县(市)区每年滚动谋划5000万元以上项目40个以上,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5个以上;各开发区每年滚动谋划5000万元以上项目30个以上,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5个以上。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重点部门每年滚动谋划5000万元以上项目10个以上,其中亿元以上项目5个以上;市科技局、市文广旅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每年滚动谋划5000万元以上项目5个以上,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个以上。同时,要提高项目谋划的质量、深度和转化率,谋划的项目要达到项目建议书和省项目模板要求,产业类项目要占到80%以上,每年转化率力争达到30%以上。(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1. 招项目。举办四平发展大会,开展“七比七赛”活动(比开工建设,赛推进速度;比项目竣工,赛投资达效;比创新举措,赛破解瓶颈;比招才引智,赛层次数量;比营商环境,赛服务水平;比谋划包装,赛项目储备),实施以商招商、产业招商、委托招商、叩门招商。重点强化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洽谈推动、解决问题、创新举措、招才引智、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
2. 招资金。加强项目谋划包装、宣传推介工作,深入研究商业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延伸产业项目,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分批分类向外推介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难题。(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市金融办;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紧盯项目建设全过程。
1. 紧盯项目前期工作。
(1)对已达成意向、签订协议和近期在谈的重点项目进行清单式管理,落实专人跟踪推动合作进程,促进项目尽快签订合同。(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
(2)对已签订合同的项目,建立项目清单、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尽快进入征地、拆迁、审批等前期程序。(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
(3)对计划开工项目,逐项落实土地转用、规划选址、环评审批、立项审批、施工许可等各项前期手续,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开工建设。(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市直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能分工负责;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 紧盯项目开工建设。
(1)对计划新开工的重点项目实行“倒逼推动”,按月份设立节点任务,按开工时间倒排工期倒逼开工。(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
(2)对计划新开工重点项目加强服务推动,抓紧进行测量、地勘、土方等工作,确保项目主体工程尽快建设。(牵头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
(3)提高项目质量。上报项目要实事求是,严禁盲目扩大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各项前期手续齐备,确保依法合规开工;要有具体的形象进度,确保实质性开工;能够形成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符合入库入统条件。(牵头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
3. 紧盯项目形象进度。对已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制定清单,明确年度投资计划,督促项目单位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
4. 紧盯项目入库入统。
(1)根据项目入库入统要求,指导项目单位在项目前期,提早准备施工合同、立项批复等相关要件。(牵头部门:市统计局、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
(2)建设新开工项目未入库项目清单,明确未入库问题,协调推进项目逐一办理入库入统,确保项目开工3个月内完成入库开始录数。(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统计局;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
(3)深入基层加强统计工作的宣传、指导及培训。(牵头部门:市统计局;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
5. 紧盯项目竣工投产。对即将完工的重点项目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寻找原材料,完善项目投入使用前的关键环节,确保项目竣工后可立即产生效益。(牵头部门: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
6. 紧盯项目突出问题。项目推进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每个项目,找出薄弱环节、弄清具体问题,针对困难和问题,逐个梳理逐个协调解决。建立会商机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协调解决。(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四平市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及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领导全市项目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工作组,由副秘书长任组长。
1. 招商融资工作组。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人民银行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市商务局负责统筹全市项目招商引资的总体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向上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市金融办负责协调各大金融机构,针对融资需求信息,实时组织项目单位参加重大项目融资银企对接活动,做好跟踪对接,促进重大项目融资加快落实。市财政局负责在财力承受范围内积极融资;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在控制债务风险特别是控制好短期债务风险的基础上,适当争取中长期债务。市工信局负责助推企业兼并重组、更新工艺、开拓市场及向上争取技改资金。其他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向上争取资金,积极开展招商融资工作。
2. 会商推进工作组。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供电公司、市公安消防支队及市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项目审批、保障部门的分管领导为成员。市发改委负责指导推进项目单位办理立项(备案、核准、审批)、能评审批及向上申报工作;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项目开工落地。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推进项目用地申报、土地性质变更、选址用地手续报批等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项目环评编制、环评报批等工作。市住建局、市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及其他项目审批和涉企服务部门按各自职能分工做好项目审批及服务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3. 调度督导工作组。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执法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项目的领导为成员。市发改委负责统筹项目调度、汇总及通报工作。各成员专职负责调度推进本地、本行业项目建设,详细深入了解每个项目具体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督促项目进度。
(二)建立项目推进工作机制。
1. 建立领导包保机制。对500万元以上项目实行市级、县区领导包保制度,落实责任部门,对项目前期工作、开工建设、竣工投产进行全程跟踪督导、协调推动。通过现场办公、专题会议等方式,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协调解决建设发展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
2. 建立项目调度、通报机制。
(1)项目调度。①调度内容。500万元以上项目、集中开工重点项目、重点谋划项目及省、市确定的其他重点项目,重点调度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完成投资、主要形象进度、入库入统等相关情况。②调度方式。实行“月报制”,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局)及市直相关部门要落实专人做信息联络员,将调度内容按下发固定表式建立项目清单,并形成总体工作情况报告,于每月10日前经当地政府或部门主要领导同意后上报市发改委。项目清单完成投资要尽量与统计库中投资一致。③填报省项目信息库。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局)及市直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将本地本部门2019年500万以上拟新开工、续建项目信息全部录入到省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按月进行信息更新和填报新增项目。④汇总通报。市发改委按月整理汇总全市项目进展情况,对各地各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入库入统及谋划等情况进行通报。
(2)会议调度。①部门调度会议。各项目主管部门对行业项目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及时掌握本行业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将调度会情况反馈到各分管副市长。(牵头部门:市直相关部门)②专题项目调度会。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建立相应的调度机制,倒排工期,落实责任,每半月召开一次项目调度会,及时深入现场解决项目建设难题。(牵头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③综合调度会。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每月召开全市投资和项目调度会,听取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下步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
3. 建立会商机制。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随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相关单位根据会议要求,提出问题解决方案,承诺问题办理时限,限期办结,及时反馈办理情况。(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
4. 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市发改委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谋划、项目建设考核方案,市商务局制定招商引资考核方案,市工信局制定工业项目竣工投产考核方案。强化各地抓项目的工作实绩,对成效显著,超额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直部门,给予奖励;未完成任务的,进行责任追究和约谈。(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